5 年 2021 月 XNUMX 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授予和授權的權力清單(2021年版)》(北京市國資委授權權放清單(2021年版))(“清單”) 被釋放。
該清單分為三部分,包括三大類共23項。 授予十項權力,授予十三項權力; 規劃與投資監督13項,產權管理12項,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XNUMX項。
在規劃和投資監管方面,《清單》授權綜合改革試點企業董事會制定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和分項規劃,審議年度投資計劃,報送國有企業。北京市人民政府資產委員會(北京市國資委)備案,決定一定範圍內的計劃外投資。 此外,如果試點企業屬於規定的兩類公司,其董事會有權決定適當開展與主營業務密切相關的商業模式創新。
封面照片作者: 蕭陽 (https://unsplash.com/@shioyang) 在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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