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要點:
- 夫妻雙方可以協商確定財產分割方案。
- 如果沒有財產分割協議,個人財產(非婚姻財產)仍然是該配偶單獨的財產,婚姻財產(共同財產)可能會在這對夫婦之間按 50/50 分割。
- 在特殊情況下,一方可以分得一半以上的婚姻財產。
- 離婚後男方無需向前妻支付贍養費,但無子女監護權的一方需向對方支付子女撫養費。
1.夫妻雙方協商確定財產分割方案。
這對夫婦可以簽署協議來確定財產分割。
在中國,此類協議有兩種:
(一)財產分類協議
此類協議是指當事人共同約定哪些財產是雙方的個人財產(非婚姻財產),哪些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
該協議不以離婚為條件。 離婚還沒有發生的時候就可以締結。 例如,可以在婚前或婚中締結。
在離婚的情況下,雙方只需分割協議中列出的婚姻財產即可。 個人財產不會被分配,每個配偶仍然保留他/她的個人財產。
該協議一經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否認。
(二)離婚財產和解協議
此類協議是指當事人就離婚時如何分割財產達成的協議。
這種協議是以離婚為條件的。 在離婚生效之前,它不會生效和可執行。
因此,任何一方都可以在離婚生效前拒絕該協議。 法院隨後將裁定該協議無效。
2. 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按 50/50 平分。
在夫妻財產中:
(1) 離婚後配偶的個人財產仍屬於自己的財產;
(2)夫妻雙方的婚姻財產和債務,離婚前由雙方共同所有,離婚後各按50/50分割。
3、在特殊情況下,配偶可領取略高於50%的婚姻財產。
如果任何一方滿足以下任一條件,他/她可以比另一方獲得略多的婚姻財產:
(一)在婚姻期間,承擔更多撫養孩子、照顧老人、協助對方工作的負擔;
(2) 婚姻期間,對方有過錯,如重婚、不忠、家庭暴力等;
(三)在婚姻期間,對方隱匿、轉讓、變賣、毀壞、揮霍夫妻婚姻財產的; 或者
(四)婚後撫養子女的一方有責任;
有時,妻子可能會獲得更多財產,但並非總是如此。
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應確定可以授予當事人多少財產。
4. 中國需要子女撫養費,但不要求妻子贍養費。
離婚後,一方直接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承擔部分或全部子女撫養費。
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和支付期限由雙方商定。 協商不成的,由法院裁定。
但是,離婚後沒有再婚的前妻不需要支付贍養費,因為中國法律沒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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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者: 夢雨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