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1994年頒布,分別於2015年、2018年和2021年修訂。 最新修訂於 29 年 2021 月 XNUMX 日生效。
共有 74 篇文章。 該法旨在規範廣告活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
關鍵點如下:
- 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通過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宣傳其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活動,適用本法。
- 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
- 面向未成年人的大眾媒體不得發布醫療服務、藥品、膳食補充劑、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產品廣告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遊戲廣告。
- 通過互聯網進行廣告活動,適用本法的規定。 通過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互聯網。 以彈窗或其他形式在互聯網上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顯示關閉提示,確保一鍵關閉。
封面照片作者: 弗朗西斯科·凱梅尼 (https://unsplash.com/@franciscokemeny) 在 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