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2022月XNUMX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近年來“涉及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及法院判決執行案件”工作情況,並發布了十個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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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涉外判決或仲裁裁決,且您的債務人或債務人的財產位於北京,您可以向北京國際投資仲裁委員會申請承認和執行涉外判決或仲裁裁決。
北京是中國的首都,是財富中心之一,也是許多債務人或債務人財產的所在地。
自2018年起,北京國際仲裁中心集中管轄在京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和判決。 此後,共受理此類案件332件,立案執行案件涉案總金額超過5億元人民幣(約合740億美元)。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公佈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以下國家和地區的仲裁裁決和法院判決:
案例 1:丹麥臨時仲裁庭的仲裁裁決。
案例2:韓國最高法院的判決。
案例三:國際商會(香港)國際仲裁院的仲裁裁決。
案例四:國際商會的仲裁裁決。
案例5: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仲裁裁決
案例 6:米蘭仲裁院的裁決。
案例三:國際商會(香港)國際仲裁院的仲裁裁決。
案例8:巴黎商事法庭的判決。
案例9:瑞士商會仲裁院的仲裁裁決。
案例10: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的仲裁裁決。
封面照片作者: 與 Raj 的公路旅行 在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