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2022月13日,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 《關於修改反壟斷法的決定》(《關於反壟斷法的修改》),於 1 年 2022 月 XNUMX 日生效。
修改後的反壟斷法確定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負責修改後的法律的統一執行。
修改後的法律進一步針對數字經濟,增加了對數據和算法使用的規定,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數據、算法、技術、資本優勢、平台規則等從事本法禁止的壟斷行為。 ”
值得注意的要點包括:
(一)明確“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為反壟斷執法機構。
(二)進一步明確平台經濟反壟斷相關規定適用的具體規則。
(三)完善壟斷協議“安全港”機制。
(四)完善未達到申報門檻的經營者集中查處程序。
(五)明確經營者集中審查的具體要求。
封面照片作者: 安德烈亞斯·費爾斯克 在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