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年 2023 月 XNUMX 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SAMR) 發布了修訂後的 經營者集中審查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經營者集團中審規定).
該修正案距中國於 2022 年 XNUMX 月修訂《規定》僅一年。7 其中,以下幾點值得注意。
- 根據2022年修訂的《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對經營者集中進行反壟斷審查時,對所有經營者一視同仁。 但2023年修訂的《規定》刪除了“一視同仁”,改為“分類分級審查”。 還規定,對於事關國計民生等重要領域的經營者集中,市場監管總局可以另行製定具體的審查辦法,這意味著新規允許部分領域的經營者集中。
- 為降低集中排除、限制競爭的實際或潛在影響,集中各方可向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提交實施限制的承諾書,包括行為限制,例如:(i)網絡、平台或任何其他基礎設施; (ii) 許可關鍵技術(包括專利、專有技術和其他知識產權); (iii) 終止排他性或壟斷性協議; (iv) 維持獨立運作; (v) 修改平台規則或算法; (vi) 承諾兼容或不降低互操作性水平。
- 2023年修訂的《規定》增加了對反壟斷執法人員的規定,規定反壟斷執法機構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洩露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或者執法過程中知曉的個人信息將受到處罰。
封面照片作者: 張澤東 在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