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2022月XNUMX日,中國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NPC)修改了 《野生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護法).
該法於 1988 年頒布,並於 2009 年、2016 年、2018 年和 2022 年進行了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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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中值得注意的規定如下:
- 野生動物是指珍稀、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具有重大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 公眾應當預防野生動物傳染病的傳播,抵制非法食用野生動物。
-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等自然保護區內劃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
- 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檢疫和與人畜共患病有關的動物傳染病的防治,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 動物防疫法 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 禁止向境外機構或者人員提供我國野生動物特有遺傳資源。 開展國際科研合作,應當依法取得批准。
- 從境外引進野生動物品種,應當經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批准。
封面照片作者: 克里斯·斯坦格 在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