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年 2020 月 XNUMX 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SPC)發布了 商事仲裁司法審查年度報告(2019) (那個報告)。 2019年中國法院審理的涉外仲裁協議司法審查案件見其中第三部分第六節第1-4項。
《中國商事仲裁司法審查年度報告2019》亮點:
這些案例讓我們深入了解中國法院在實踐中如何審查涉外仲裁協議。
根據報告的結構,報告中提到的案例及其全文鏈接如下。
1. 申請人幸運食品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深圳市中原誠商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仲裁協議效力申請書 (申請人運裕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深圳市中苑商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申請確認法院協議有效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級民特第1號民事裁定(18年2019月XNUMX日) )。
2. 申請人新動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深圳市中原誠商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仲裁協議效力申請書 (申請人新勁企業公司與被申請人深圳市中苑城商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申請確認訴訟協議有效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醉高發民特二號民事裁定(2年18月2019日) )。
3. 申請人北京中旅香港維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與深圳維景京華酒店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深圳市中原城商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仲裁協議效力申請書 (申請人北京港中旅維景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維景京華酒店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深圳市中苑城商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申請確認協議效力案) 最高人民法院(2019)醉高發民特第3號民事裁定書(18年2019月XNUMX日)。
4. 申請人河南康輝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捷星太平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仲裁協議效力申請書 (申請人河南康輝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捷星太平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有效案) 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 年)於 01 民特第 18 號民事裁定(26 月 2019 日, XNUMX)
提供者: 夢雨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