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NUMX月,中國司法部(MOJ)、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NDRC)、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SAMR)聯合發布 《關於進一步規範律師收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關於進一步規範律師服務收費的意見).
《意見》旨在讓中國律師的收費更加合理、開放、包容。
《意見》起草人還表示,希望通過規範律師收費,提高法律服務的可及性。 實際上,他們是在要求律師降低費用。
《意見》的重點是規範或有費用,這是一種基於風險的定價模式,一直是中國律師費用的主要收費方式(除了固定收費),而不是按小時收費。
雖然它允許律師和客戶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他們的利益一致,從而激勵律師更好地為他們的客戶服務,但它也可能在某些情況下導致律師和客戶的利益衝突。
具體而言,《意見》規定:
1、在下列情況下禁止採用基於風險的定價模式:
刑事訴訟、行政訴訟、國家賠償、集體訴訟、婚姻繼承等案件,以及申請社會保險、低保、子女撫養費、贍養費、撫卹金、救濟金、工傷補償等案件工傷和勞動補償。
2.律師事務所在收取或有費用時不得濫用優勢地位。
律師事務所不得排除或限制委託人在或有費用合同中享有的上訴權、撤回權、調解權、和解權等訴訟權利,不得對委託人行使上述權利施加懲罰性賠償等不合理條件。
3. 或有費用的數額有一定的限制。
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約定或有費用的,可以按已實現債權或已扣除債務的貨幣價值(以下簡稱“爭議金額”)收取固定金額或一定比例的費用。
針對以爭議金額按比例收取費用的問題,《意見》採取漸進式的方式對比例進行封頂,具體如下:
a) 1萬元以下的部分,最高比例為18%;
b) 1 萬至 5 萬人民幣的部分,最高比例為 15%;
c) 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最高比例為15%;
d) 10 萬元至 50 萬元的部分,最高比例為 12%; 和
e) 50 萬以上的部分,最高比例為 6%。
上述限額是國家發改委和司法部於30年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中最高比例2016%的大幅下調。相信監管部門要求律師大幅降低收費。
封面照片作者: 劉思凡 在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