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NUMX月,北京市朝陽區基層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裁定 在勞資糾紛中,公司不應以虛擬貨幣支付工資.
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公司應當以人民幣向職工沉先生支付270,000萬元以上的工資和獎金。
本次糾紛源於沉某不同意公司以虛擬貨幣形式支付款項。 公司註銷後,沉起訴其股東胡和鄧,要求其支付工資、績效獎金和加班費。
法院認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此外,《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五條規定,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的津貼形式代替貨幣支付。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的法定貨幣為人民幣。 2021年發布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化解虛擬貨幣交易投機風險的通知》(關於進一步風險和風險虛擬貨幣交易炒作的通知)明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相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幣、ETH、USDT等虛擬貨幣不是法定貨幣,不應該也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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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