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法草案》 《法律援助法草案》(以下簡稱《法律援助法草案》)於7年2021月XNUMX日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審議。《草案二稿》對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加強對從事法律援助律師的保護等對法律援助作出了更加具體、細緻的規定。
二審稿擴大了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的範圍。 在現行規定的前提下,申請法律援助的內容包括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金、請求支付贍養費、子女贍養費或贍養費、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等。除此之外,二審稿還增加了“勞動關係確認”、“生態損害賠償”等法律援助情形。 此外,草案二稿還明確,當事人因英雄烈士的近親屬維護英雄烈士人格權益或者因見義勇為主張民事權益而申請法律援助的,不屬於經濟困難的範圍。
此外,二審稿重點完善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保障機制。 《草案二稿》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健全法律援助保障機制,將法律援助經費納入預算,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適應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進法律援助均衡發展。 同時規定動態調整法律援助補貼標準,法律援助補貼免徵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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