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2022月XNUMX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聯合印發 《關於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記錄的實施辦法》(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犯罪記錄通常會為犯罪者“貼上標籤”。 當公眾知道這些“標籤”時,往往會過度排斥前罪犯,從而阻礙前罪犯重新融入社會。
為幫助未成年犯重返社會,《刑法》第286條 中國刑事訴訟法 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其規定:“未成年人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有期徒刑的,有關犯罪記錄應當封存保存。 加封的犯罪記錄原則上不得提供給任何單位和個人,但司法機關要求辦案或者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調閱的除外。 依法查閱查封的犯罪記錄的單位應當對其信息保密。”
由於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較為簡單,在實踐中,查封、查閱犯罪記錄的主體和程序,以及查封、查閱的內容,因案而異。 為此,出台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現行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查封制度。
封面照片作者: 傑西卡·福爾摩斯(Jessica Holmes) 在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