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法觀察員

中司觀察

English阿拉伯語簡體中文荷蘭人法國德語印度語意大利日文韓語葡萄牙語俄語西班牙語瑞典希伯來語印度尼西亞越南語泰語土耳其馬來語

中國拒絕以公共政策為由,十年來第二次承認外國仲裁裁決

18年2020月XNUMX日,星期六
分類: Insights
提供者: 夢雨餘萌
責任編輯: 林海斌林海斌

 

1年2018月2018日,中國天津海事法院作出裁決,反對承認和執行倫敦唯一仲裁員Patrick O'Donovan作出的仲裁裁決(以下簡稱“ XNUMX年案”)。仲裁裁決違反了中國的公共政策。

這是自1986年加入《紐約公約》以來,中國第二次基於公共政策拒絕承認外國的仲裁裁決,這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Hemofarm案的十年,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該案。承認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法院於10年做出的仲裁裁決(以下簡稱“ 2008年案”)。 [2008]

中國法院在2018年案和2008年案中的觀點可以總結如下。

在2018年的案件中,即使中國法院已經確認仲裁協議無效,有關當事方仍在國外申請仲裁。 因此,中國法院認為該仲裁裁決違反了中國的公共政策。

在2008年的案件中,中國法院裁定,仲裁裁決包含對未提交仲裁的事項的裁決,同時違反了中國的公共政策。

一。2018年案件概述

1.案例摘要

申請人光船租船人Palmer Maritime Inc.和被告提單持有人中國畜牧工業有限公司(“ CAHIC”)就貨物損壞的賠償提出爭議。

(1)中國法院確認仲裁條款無效

2016年16月,CAHIC向廣州海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貨物損失,並要求Palmer承擔貨物損壞的賠償責任。 帕爾默以雙方之間的仲裁協議為由對管轄權提出異議。 2017年2017月857日,廣州海事法院裁定所涉仲裁條款無效,駁回Palmer的管轄權異議。 在Palmer上訴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 [2017]粵民下終857號”([30]粵民轄終2018號),於XNUMX年XNUMX月XNUMX日駁回了Palmer的上訴。

(2)當事人申請仲裁

中國法院裁定該仲裁協議無效後,Palmer Maritime Inc.仍在倫敦提起仲裁併任命一名仲裁員。 CAHIC沒有參加仲裁。

9年2016月XNUMX日,唯一的仲裁人Patrick O'Donovan作出了仲裁裁決。

(3)當事人向中國法院申請承認仲裁裁決

帕爾默向天津海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該仲裁裁決。 天津海事法院於3年2017月XNUMX日受理了該申請。

天津海事法院認為:

一世。 根據《紐約公約》,承認和執行仲裁裁決的重要前提是要尋求承認和執行的國家法院承認有關仲裁條款的存在和效力。

ii。 中國廣州海事法院已經認定該案所涉仲裁協議無效。 在這一點上,如果仲裁裁決獲得天津海事法院的認可,無疑將與廣州海事法院的裁決相抵觸。

iii。 《紐約公約》規定的公共政策應包括法律統一和一國內部結果的統一。

iv。 該案屬於《紐約公約》第五條第(2)款(b)項,也就是說,承認仲裁裁決將違反中國的公共政策。

因此,天津海事法院裁定其以公共政策為由拒絕承認外國仲裁裁決。

2.註釋(擴展問題)

如果當事各方在中國法院認定仲裁協議無效之前獲得外國仲裁裁決怎麼辦?

在這種情況下,仲裁裁決不違反中國的公共政策,因此中國法院可以承認並執行該裁決。

中國法院已在Castel Electronic Pty Ltd.與TCL Air Conditioner(Zhongshan)Company Ltd.的訴訟中證明了這一觀點。

在這種情況下,國際商會國際仲裁法院分別於23年2010月27日和2011年20月2011日做出了兩項仲裁裁決。中國法院於XNUMX年XNUMX月XNUMX日對仲裁條款的無效做出了裁決。早於中國法院的裁決。 此外,TCL並未對仲裁程序中的仲裁條款無效提出異議,而是向仲裁庭提出了反訴,仲裁庭在此確認了仲裁條款的效力及其管轄權。

根據上述規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儘管外國仲裁裁決與中國法院的有效裁定在同一仲裁條款的有效性上存在衝突,但不足以構成一個違反中國的公共政策。 [2]

二。 審理2008年案件

申請人Hemofarm DD和MAG International Trade Inc.與被申請人濟南永寧製藥有限公司(“永寧”)簽署了合作協議,據此在中國成立了一家合資公司。 此後,合資公司與永寧之間發生了租賃方面的糾紛。

1.中國法院申明仲裁協議不適用於租賃糾紛。

6年2002月XNUMX日,永寧市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合資公司支付租金並歸還部分租賃財產。

該合資公司對管轄權提出異議,並主張租賃爭議應由ICC國際仲裁法院根據合資合同進行仲裁。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租賃糾紛不受合資合同管轄,因此駁回了合資公司提出的管轄權異議。

5年2005月18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永寧市的請求。 2005年XNUMX月XNUMX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

2.當事人申請仲裁

3年2004月XNUMX日,Hemofarm DD,MAG國際貿易公司和Sulame Media Co.,Ltd.在ICC國際仲裁法院對永寧提起仲裁,要求解決合資企業糾紛和租賃糾紛。 國際商會國際仲裁法院就合資企業糾紛和租賃糾紛作出裁決,並據此作出仲裁裁決。

16年2007月XNUMX日,被訴人永寧獲得了國際商會國際仲裁法院的仲裁裁決。

3.當事人向中國法院申請承認仲裁裁決

2007年XNUMX月,上述三名申請人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仲裁裁決。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1)在這種情況下,仲裁條款不涉及租賃爭議。 因此,ICC國際仲裁法院關於租賃合同糾紛的裁決包含對未提交仲裁的事項的裁決。

(2)中國法院對仲裁條款是否涉及租賃爭議作出裁決,並保留了合資公司的財產並作出了判決。 在這一點上,國際商會國際仲裁法院對租賃糾紛的審判和裁決侵犯了中國的司法主權和中國法院的管轄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公共政策為由拒絕承認外國仲裁裁決。

三, 我的評論

在中國法院裁定仲裁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效之後,2018年案和2008年案都面臨當事方申請仲裁的情況。 這可能是中國法院在公共政策中考慮的最重要因素。

此外,在加入《紐約公約》超過30年之後,中國法院僅基於公共政策而拒絕承認兩項外國仲裁裁決。 這表明,在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情況下,中國在《紐約公約》所規定的公共政策領域始終持謹慎態度。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予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裁决的请示的复函》([2008]民四他字第11号),http://www.pkulaw.cn/fulltext_form.aspx?Db=chl&Gid=445d02b47bfe3f3ebdfb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申請人Castel Electronics Pty Ltd.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一案請示的複函》([2013]民四他字第46號),http://www.pkulaw。 cn / fulltext_form.aspx?Db = chl&Gid = 63a8559603999347bdfb

 

封面圖片由Eva Dang(https://unsplash.com/@evantdang)拍攝於Unsplash

 

提供者: 夢雨餘萌

另存為PDF

你可能還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