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2022月XNUMX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 《商業匯票承兌、貼現和再貼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 14 年 2022 月 XNUMX 日。
《辦法》是在我國面臨房地產債務危機之際頒布的。 近期,恆大等地產企業未能按時支付商業票據,涉案金額大,財務風險嚴重。
根據《辦法》,承兌人應當具有良好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有到期償付能力。
《辦法》縮短了最長繳費期限。 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至到期日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此外,《辦法》還加強了信息披露管理。 未按規定披露票據承兌信息的公司、財務公司和銀行不得開展票據業務。
這些規定明確針對目前處於債務危機中的房地產公司,並限制那些陷入財務困境的房地產公司通過商業票據向供應商籌集資金。
封面照片作者: 陳威廉 在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