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要點:
- 是時候提高公眾對中國承認和執行外國判決的開放態度的認識了。
- 認為中國在承認外國判決方面極為保守的說法是不正確和毫無根據的。 事實上,對開放趨勢的不理解或不了解,是中國很少收到承認和執行德國等外國貨幣判決的申請的主要原因。
- 由於沒有註意到中國的積極信號,大量債權人未能在中國執行判決和收回債務。
在 以前的文章,我們介紹了 2021 年 XNUMX 月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基於缺乏互惠原則拒絕承認中國判決的案例(“薩爾布呂肯案”)。
在外國判決的承認和執行方面,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忽視了中國已確認與德國互惠互利以及對外國判決持開放態度的事實。
這一結論不僅來自對法律和政策文件的文本分析,而且來自於對實際案例的觀察。
事實上,由於沒有註意到來自中國的此類信號,大量債權人未能在中國執行判決和收回債務。
一、 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錯失武漢案的突破口
在薩爾布呂肯案中,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參考了中國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武漢法院”)於2013年承認德國判決的案件(“武漢案”)。
參見武漢法院於2012年00016月2012日作出的“(00016)鄂武漢中民上外初字第26號”((2013)鄂武漢中民商外初字第XNUMX號)民事裁定書。
在該裁決中,武漢法院認可了德國蒙塔保爾地方法院於 14 年 335 月 09 日作出的關於任命破產管理人的裁決(第 1 IN 2009/XNUMX 號)。
武漢法院在裁決中指出,根據柏林上訴法院2006年的判決,確認中德互惠關係,並據此承認蒙塔保爾地方法院的判決。
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認為,這是一個孤立的案件,不足以表明司法實踐已經確立了一般意義上的互惠保證。 它還辯稱,柏林上訴法院2006年的裁決未能得到中國法院的積極回應。
但是,如果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真的宣讀了武漢法院關於中德互惠關係的聲明,就不會做出這樣的判決。
我們假設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只閱讀了申請人提供的武漢案簡報,因為如果法院有機會閱讀裁決全文,這樣的陳述是很難錯過的。
事實上,武漢案的裁決很難通過公共渠道獲得,即使在華人世界也是如此。
因此,據推測,申請人未能獲得武漢案的原裁定,也沒有向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提出武漢法院關於中德互惠的觀點。
這導致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對中德互惠保證作出否定判決。
Ⅱ. 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錯過了其他中國法院取得的更多進展
在薩爾布呂肯案中,申請人僅向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提交了中國承認2017年加州判決的案件和中國承認2016年新加坡判決的案件,作為中國對互惠立場更為積極的證據。
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認為,相關案件太少,沒有一個是對德國判決的承認和執行。
中國對加州判決和新加坡判決的承認,因其開創性的地位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宣傳,引起了眾多海外律師和學者的關注。
事實上,除這兩起案件外,中國法院在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作出判決之前,還承認了其他四項基於互惠的外國判決,包括:
- 2018年,中國第二次承認美國的判決。 看 ”大門是敞開的:中國法院第二次承認並執行了美國的判決“。
- 2019年和2020年,中國分別承認了韓國的兩項判決。 看”中國法院首先承認韓國的判決:外國判決的另一扇門“和”中國第二次承認韓國判決“。
- 2019年,中國第二次承認新加坡判決。 看 ”再次! 中國法院承認新加坡判決”。 (此外,在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判決後,中國再次承認了新加坡的判決。見“中國法院再次承認新加坡判決:沒有雙邊條約,只有備忘錄?“)。
然而,這些案件並沒有得到法律界的廣泛關注,也沒有得到中國法院的廣泛宣傳。
因此,我們推定申請人也未能收集這些案件,並提醒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這些事態發展。
三、 不理解是中國很少承認德國(或其他外國)判決的主要原因
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認為,中國承認德國判決的案件數量極少,與中德貿易規模不成比例。 據此推測,這是因為中國不承認德國的判決。
然而,武漢案表明,中國對承認德國的判決持開放態度。
誠然,中國承認的外國判決很少,除了離婚判決。 但是,中國拒絕承認外國判決的案例也很少。
換言之,這表明中國法院收到承認外國判決的申請的可能性很小。
實際上:
在美國、韓國、新加坡和德國的案例中,中國法院在實際案件中確認了當事人之間的互惠關係,並據此承認了他們的判決。
在澳大利亞、英屬維爾京群島、加拿大、荷蘭、新西蘭和英國的案例中,它們都承認了中國的判決。 因此,雖然中國法院還沒有機會審理這些國家的相關案件,但未來很可能會確認中國與這些國家之間的互惠關係,從而承認和執行他們的判決。
這些國家是中國的主要貿易夥伴,但中國很少收到承認和執行其貨幣判決的申請。
為什麼呢?
在許多外國律師撰寫的文章、某些法律指南甚至外國政府發布的官方投資指南中,我們都可以看到類似的說法,即中國在承認外國判決方面極為保守。
在我們看來,正是這種普遍的誤解,或者對開放趨勢的不了解,阻礙了更多案件進入中國法院,剝奪了他們更多證明自己立場的機會。
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的意見進一步表明了這種誤解的根深蒂固。
四、 宣傳可以增進了解,消除誤解
中國有句諺語“好酒不愁”。
就是說,如果一家酒館的酒夠香,即使酒館在小巷深處,顧客也會發現。
這句諺語鼓勵中國人專注於質量,而不是促銷和營銷。
然而,事實是,即使是最好的葡萄酒也需要推廣。 否則,沒有人會找到隱藏的酒吧。
如果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能夠輕易獲得武漢案的判決全文,它很可能會做出不同的判決。
如果判決催收申請人合理地意識到在中國承認和執行判決的實際可能性,他/她將願意在中國催收他/她的判決。
如果其他國家的律師知道有這樣的機會,當然願意幫助他們的客戶在中國討債。
然而,中國法院和律師在促進和宣傳中國的判決承認和執行方面做得還不夠。
因此,上述案例及其所表現出的趨勢似乎並非跨境公司和律師的公眾意識。
如果中國法院在承認他國判決方面取得突破,至少應盡快通知該國駐華使領館和商會,以更好地保護債權人利益,促進雙邊經貿往來。
就我們而言,我們一直在努力促進準確評估企業、個人、律師和法院在中國承認和執行外國判決的可能性。
在“外國判決可以在中國執行嗎?”,我們列出了至少44個可能在中國執行判決的國家,涵蓋了中國大部分主要貿易夥伴。
在“中國承認外國判決的案件清單”,我們盡可能多地列舉了中外相互承認和執行判決的案例,並定期更新。
我們希望增加各國債權人追討涉華債務的機會,避免出現更多類似薩爾布呂肯地區法院的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