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2022月XNUMX日,中國財政部發布 《國有企業境外投資直接派出財務負責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國家企業境外投資直派財務負責人管理辦法)要求國有企業直接向其全資或控股的境外企業派遣財務負責人,防範境外投資的財務風險。
本辦法適用於以下情形: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取得境外企業法人或非法人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權或其他權益通過設立、併購、合資、參股或其他方式的項目。
中國國有企業直接派員到境外企業擔任財務總監、財務經理或副總經理,全面負責財務管理工作。
財務負責人將參與重大決策,執行與財務有關的決策,對公司的一切財務事項進行監督。
封面照片作者: 大區 在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