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2022月XNUMX日,中國國務院發布修訂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條例》),自 1 年 2022 月 XNUMX 日起生效。
《條例》對 2010 年發布的上一版本進行了修改。
根據《條例》,任何外國組織或國際組織在中國管轄海域進行水下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活動,必須與中方單位合作並取得許可。
中方單位具有考古發掘資質; 境外單位應當是專業的考古研究機構,有從事同一學科研究或類似研究的專家,並具有一定的考古實踐工作經驗。
中外合作調查、勘探、發掘活動取得的水下文物、自然標本和考古記錄原件,歸中國所有。
嚴禁擅自進行水下文物調查、勘探、挖掘等活動。 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進行水下文物調查、勘探、挖掘等活動。
封面照片作者: 張賢 在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