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NUMX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了《人民法院網絡訴訟規則》,成為全國首部將網絡訴訟技術全面融入訴訟程序的規則。
16 年 2021 月 XNUMX 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 《人民法院網絡訴訟規則》(《網絡訴訟規則》,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 這是我國首次出台系統性的網絡訴訟規則,適用於全國所有司法案件和法院訴訟程序。
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3套網絡訴訟規則,但僅適用於特定法院(3個互聯網法院)、特定程序(如開庭、文書提交和傳票送達)或特定時期(例如 COVID-19 大流行期間)。 此次網絡訴訟規則的出台,將網絡訴訟技術全面融入我國訴訟程序。 [1]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根據在線訴訟規則介紹適用範圍和裁判規則,並在 另一篇文章,我們將介紹異步裁決和電子證據規則。
1. 什麼是網上訴訟?
線上訴訟是指從立案到執行的全部訴訟程序均在網上完成,與線下訴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條)
但是,它並不要求所有程序都必須在線完成。 以下情況可能是允許的,具體情況因情況而異:
一世。 所有程序均在線完成;
ii. 部分程序在線完成;
三、 部分當事人在線上參與訴訟,其他當事人在線下參與訴訟。
在線訴訟將通過法院的在線訴訟平台進行。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法院都在開發自己的在線訴訟平台。 未來,最高人民法院有可能在全國范圍內整合這些平台。
2. 哪些案件適用於網上審理?
除部分刑事案件外,所有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少數刑事案件均可在線完成訴訟。 (第3條)
對於刑事案件,目前刑事訴訟一般不能通過網絡完成,因為大多數刑事案件涉及偵查、檢察、司法機關的合作與融合,以及在證據規則、法律保護等方面的特殊要求。當事人的權利和數據安全。 但涉及加快刑事訴訟、減刑、假釋的案件,以及因疫情等原因無法線下審理的案件,可能會進行線上訴訟。
3、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網上訴訟?
(一)當事人同意參加網絡訴訟時。
網絡訴訟為當事人參與訴訟提供了更多選擇,不是強制性的,應當以當事人的選擇或同意為基礎。 (第 4 條和第 5 條)
當事人對網絡訴訟有異議的,不影響其他當事人的網絡訴訟權利,案件可以“半網絡”審理。
當事人對線上訴訟達成一致意見後,如不申請轉線下訴訟且無正當理由,法院應參照線下訴訟中類似情形處理,當事人將因此承擔不利後果。 .
(二)適合在線審理的案件。
法院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案件是否適合在線審理。 (第21條)
例如,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重大涉外案件的案件,一般都應在線下完成; 對於涉及當事人多、複雜、證據充分、審理時間長的案件,一般應採取線下審理的方式,而其他程序如立案、調解、送達等。案例可以在線完成。
4、如何保證當事人親自參與網絡訴訟?
與線下訴訟相比,線上訴訟更容易引起人們對當事人身份真實性的關注,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更加重視線上身份認證。 (第七條)
目前,中國法院主要通過身份證件和身份認證平台的在線比對來驗證人的身份。 有的法院已接入公安部門人口信息系統,在此基礎上通過人臉識別等方式進行身份驗證。 但是,法院在採用這種方式之前需要徵得當事人的同意。
經初步核實當事人身份後,當事人再次登錄賬戶後,以下行為將被視為當事人本人的行為。
5、如何保證網絡開庭的禮儀?
線上開庭審理的庭審規則與線下訴訟相同,當事人不得違反法庭紀律。 (第 24 條和第 25 條)
針對網絡開庭審理的特點,《網絡訴訟規則》明確了當事人因技術原因未到庭或者擅自中途退庭的,可以認定為“拒不到庭”。 ”或“在案件進行中退出法庭”。 但出現“未按時出庭、缺席庭審、庭審音視頻靜止”等技術故障的,法院不直接認定違反庭紀行為,應當先行認定。發出提醒或警告,並要求訴訟人證明其行為是正當的。
6. 證人如何出庭作證?
中國法律規定,證人作證應當出庭,證人可以在特定情況下使用視聽傳輸技術作證。
在網絡訴訟中,證人網絡出庭也是一種法律形式的出庭作證。 但關鍵是要保證證人不旁聽案件審理,不受他人打擾。
因此,《網絡訴訟規則》明確規定,證人網絡出庭的,法院應當通過指定網絡出庭地點、設立網絡室等方式,確保證人不會旁聽案件審理,也不會被他人打擾。作證或其他。 (第 26 條)
7、如何保證網絡訴訟所收集數據的安全?
首先,對於網絡訴訟中產生的數據,相關當事人還需要遵守有關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
其次,法院是網絡訴訟相關數據的主體,只有法院有權決定是否向社會公開數據。
第三,訴訟各方均有保護網絡訴訟數據和信息的義務。
參考文獻:
[1]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3條網絡訴訟規則是指:
“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18年3月發布的《關於互聯網互聯網一線若干問題的規定》,適用於杭州、北京、廣州XNUMX個互聯網法院。
“民事訴訟複雜案件與簡單案件分離改革試點實施辦法2020年XNUMX月頒布的《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實施辦法》,適用於特定法院的網上案件審理、電子文書提交和電子送達; 和
“關於加強和規範COVID-19疫情防控期間網絡訴訟的通知2020年XNUMX月發布的《關於新冠肺炎疫情監護期間加強和規範在線活動工作的通知》,適用於疫情嚴重時法院不能離線開庭審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