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XNUMX月,中國政法大學國際私法研究所舉辦了研討會,中國司法部工作人員介紹了中國司法協助的現狀以及將要做出的變化。
1.司法協助請求數
據工作人員稱,在過去的五年中,中國司法部平均每年處理約3,000項司法協助請求。 其中,中國每年收到約1,600件來自外國的司法協助請求,中國每年向外國中央政府提交約700件司法協助請求,中國通過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提出約300件司法協助請求。 。 此外,中國每年答复約500項與司法協助有關的各種磋商請求。
在3,000多個司法協助請求中,約有98%是文件送達請求。 每年平均要求取證的請求約為40個,而承認和執行判決的請求則約為每年10個。
涉及司法協助請求的國家包括《在民用或商事事項中向司法和法外服務的文件公約》(《海牙服務公約》)和《在民用或商事方面在國外取證的公約》的成員國。 (《海牙證據公約》)以及已與中國簽署雙邊司法援助條約的國家。 涉及最多的國家包括美國,德國,法國,意大利,日本和韓國。
中央組織每年處理的關於民事和商業事務的司法協助的案件數量遠遠超過處理刑事事務的司法援助的案件:前者大約是後者的十倍。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已經簽署了10項關於民商事司法援助的雙邊條約,18項關於刑事事務的司法援助的條約,36項關於民事和刑事事項的司法援助的條約,19項關於引渡的條約和39項關於刑事司法的條約。被判刑人的移交。 在中國加入的國際公約中,《海牙服務公約》和《海牙取證公約》是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領域中僅有的兩個,而在刑事事項司法協助領域中則有近12個。國際公約,例如《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和《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 因此,中國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條約的數量遠遠不夠。
2.服務效率和取證
至於服務期限,根據中國法律,[1]完成文件送達的期限通常最多為兩個月。 但是,實際上,通常是一年以上。
關於取證,根據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取證只能由中國法院完成。 未經中國主管當局許可,任何外國當局或個人不得在中國境內調查和收集證據。
在實踐中,一半以上的外國取證請求需要一年以上的時間才能由中國法院處理。 其中,只有少數案件成功獲得了證據,而其餘案件都沒有成功。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一方面,有些案件很複雜,要求取證的請求確實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完成。 另一方面,地方法院不熟悉國際司法協助。
處理服務和取證請求的效率低下主要是由於中國現在正面臨 訴訟爆炸。 因此,中國法院沒有足夠的資源適時處理這些請求。
3.將來如何做
中國司法部正在開發司法協助信息系統,該系統將使外國請求方可以通過在線方式向司法部提出申請,從而極大地方便了請求方。
目前,中國司法部的系統尚未連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協助信息系統。 為此,中國司法部正在促進信息系統與最高人民法院的互連,以便利司法部通過法院信息系統及時查詢法院在處理司法協助請求方面的進展,以迅速提供信息。向外國請求方的反饋。
參考文獻:
[1]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和外交部於1992年聯合提交的《關於執行海牙送達公約的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