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由中國證監會發布,自28年2023月XNUMX日起施行。
在中國,證券經紀業務是中國證券公司的傳統業務,是指證券交易營銷、投資者委託開立賬戶、處理交易指令、辦理結算等業務活動。
截至目前,我國證券公司擁有12萬家分支機構,355萬名證券從業人員,210億客戶。 與此同時,這些公司已經習慣於在線拓展業務。
當前形勢需要對我國證券經紀業務的監管進行一些適應性變化,這是《辦法》出台的主要原因。
《辦法》中有以下幾點值得注意。
- 從事證券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可以選擇新聞媒體、互聯網信息平台等第三方平台進行廣告宣傳。 招攬投資者、接受交易指令等證券經紀業務環節,應當由證券公司獨立完成,不得有第三方參與。
- 證券公司應當了解投資者的資產狀況、投資經歷、風險偏好等基本情況。
- 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資金和證券賬戶應當實行實名認證。
封面照片作者: 朝陽柴 在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