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2022月XNUMX日,國家網信辦發布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關於修改網絡安全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
中國網絡安全法 於 2017 年生效。此後,中國於 2021 年修訂了 行政處罰法,並製定了 數據安全法 和 個人信息保護法 依次。 《網絡安全法》的修正案旨在提高這些新法律之間的一致性。
徵求意見稿主要對現行《網絡安全法》的法律責任制度進行瞭如下修改。
- 對企業的總體罰款從 50,000 萬元人民幣(7,026 美元)大幅提高到 100,000 萬元人民幣(14,052 美元),提高到 50 萬元人民幣(7 萬美元)或上一年營業額的 5%。
- 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商的違法責任範圍進行了更加明確的界定,包括“使用不合規產品”和“不正當數據導出”。
- 對對網絡安全負有個人責任的人員,在一定期限內不得擔任相關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從事網絡安全管理和網絡運營關鍵崗位。
封面照片作者: 利亞姆·李 在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