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於31年2020月1日發布《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擔保制度的解釋》,於2021年XNUMX月XNUMX日生效。
31年2020月XNUMX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擔保制度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於1年2021月XNUMX日生效。
新的擔保解釋系統由71條組成,分為“一般規定”,“擔保合同”,“擔保物權”,“非典型擔保”和“補充規定”五個部分。 。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劉貴祥在回答記者關於30月10日《民法典》中的擔保制度解釋的問題時提到,《解釋》中有XNUMX多個條款與商業環境密切相關。 特別是,關於世界銀行“獲得信貸”指標的四個方面,《解釋》根據《民法》有具體規定要處理,其中包括:完善動產擔保的法律規定,著力解決難點和高點。微型,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 擴大擔保合同範圍,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努力平衡參與擔保關係各方的合法權益。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