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NUMX月,山東聊城中級人民法院裁定 承認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其與莊信万豐戴維科技有限公司和陶氏全球科技有限公司簽署的《LP Oxo Technology 不使用和保密協議》的仲裁裁決有限公司 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 (SCC) 於 7 年 2017 月 XNUMX 日作出仲裁裁決。
兩家申請人莊信万豐戴維科技有限公司和陶氏全球科技有限公司是世界知名的化工公司,共同開發和運營用於生產丁辛醇的LP Oxo Technology。 10年2010月28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魯西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簽署了LP Oxo技術不使用保密協議,並向被申請人披露了部分技術資料。 根據協議,被申請人對申請人提供的信息負有不使用和保密義務。 然而,他們最終未能就技術許可達成協議。 事後,申請人發現被申請人違反了不使用保密義務,未經申請人授權,擅自使用保密技術建設數座廠房。 2014年7月2017日,申請人根據本協議的仲裁條款,向深交所仲裁院申請仲裁。 26年2017月100日,仲裁院就被申請人是否違約、是否應向被申請人發出禁令、被申請人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及應計利息等問題作出終裁。 . XNUMX年XNUMX月XNUMX日,仲裁院對最終裁決後的利息支付作出補充裁決。 裁決中確定的賠償金額超過 XNUMX 億美元。
封面照片作者: 何杰夫 (https://unsplash.com/@jeffhe) 在 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