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電子司法越來越多地以手機和其他移動智能設備為主要操作工具。
中國法院的電子司法在我們的網站上經常被討論 較早的帖子. 它被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稱為“智慧法院”,其典型例子是 互聯網法院.
在 COVID-19 大流行的推動下,中國的互聯網法院技術正在從三個互聯網法院擴展到全國各地的法院。
近兩年來,智能法院正在向手機轉移,允許法官和當事人通過手機參與某些方面的訴訟。
正如在一篇文章中介紹的 之前的帖子,居住在國外的當事人現在可以在互聯網上向中國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在名為“移動迷你法庭”的移動網絡平台上完成相關操作。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教授胡昌平博士在其文章《中國移動電子訴訟的司法實踐與局限:以“移動迷你法庭”為例》中介紹了這一趨勢。 文章發表於《中國司法評論》(中國應用法學)(2年第2021期)。 本刊隸屬於最高人民法院下屬的研究機構應用法學研究所。
一、什麼是“移動迷你法庭”
移動在線訴訟是基於手機日益普及和微信小程序和移動訴訟應用程序不斷升級的技術。
寧波、廣州等地法院嘗試將微信小程序、手機APP融入智能法庭,將訴訟從線下帶到線上,從PC端到手機端。
其中最有效的就是“移動迷你法庭”,它正逐漸成為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推廣的技術方案。
“移動小庭”是微信小程序,是中國最大的社交媒體微信提供的網絡應用服務。
當事人可以在其微信APP上通過小程序完成在線訴訟的操作。
中國絕大多數網民都有自己的微信賬號。 2020年1.2月,微信活躍用戶數已達XNUMX億,“移動小庭”或將通過微信平台觸達盡可能多的當事人。
不出意外,近三年,移動迷你法庭已經從寧波等城市逐漸普及到全國各地的法院。
2019年12月,移動小法院正式升級為“中國移動小法院”,在全國2020個省區開展試點。 XNUMX年XNUMX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適用。
二、 移動迷你法庭的特點
筆者認為,移動迷你法庭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方便。
Mobile MiniCourt 作為其小程序之一安裝在微信上。 因此,與法院專門開發的APP相比,移動迷你法庭更容易獲得用戶。
尤其是不經常使用移動網絡訴訟平台的當事人和代理人,更願意在自己常用的微信APP上使用移動迷你法庭,而不是下載其他APP。
二是適用範圍廣。
Mobile MiniCourt 並不是現有智能法院系統之外的全新案件系統。 它是基於現有智能法院系統的微信入口。
三是操作性強。
Mobile MiniCourt的操作界面簡單易操作。 同時,移動小庭功能強大,引入人臉識別、電子簽名、多接入實時音視頻交互等技術。
第四,具有可擴展的功能。
Mobile MiniCourt 採用模塊化設計。 目前擁有立案、送達、證據交換、調解、庭審、執行六個基本模塊。 一功能一模塊的設計,極大的方便了後續的系統升級。
三、 移動迷你法庭的局限性
移動迷你法庭目前具備網上立案、案件查詢、網上送達、微信支付、手機查案、法律查詢、法院導航、執行申請等30餘項功能。 截至2020年底,中國移動小法院實名用戶達到3,275,300萬人,全國法院使用“移動小法院”辦理案件超過2.2萬件。 平台總訪問量達到522億,超過2.14萬訴訟參與人體驗了移動小庭。
但是,Mobile MiniCourt 也有其不足之處。
首先,它適用於有限的訴訟當事人群體。
儘管中國有900億多移動互聯網用戶,但仍有大量老年人和貧困人口無法使用智能設備。 這些人不能使用移動迷你法庭的服務。 鑑於此,最高人民法院還要求各法院在當事人同意申請的前提下,使用移動網絡訴訟。
其次,它適用於有限的案例類型。
並非所有案件都適合在線審理。
網絡訴訟主要適用於互聯網糾紛,因為這些案件中的證據大多是電子形式的。
然而,對於傳統糾紛,幾乎所有的證據都是紙質證據或口頭證據,與移動網絡訴訟中的電子證據在一定的格式和像素上有所不同,只會增加當事人的成本和負擔。
此外,涉及多方當事人、案情疑難、涉及人身權利的案件也不適合提交移動網絡訴訟。
三是適用於有限訴訟。
目前,中國移動小法院在訴訟階段的應用範圍廣泛,從立案、文書送達、保全措施,到網絡調解、審查證據、審判乃至執行,幾乎涵蓋了訴訟的所有過程和階段。民事訴訟。 但對於程序規則較為嚴格的訴訟階段,中國法院仍應謹慎對待,不得盲目將程序移至網上。
四、 對作者的批評
筆者表示,Mobile MiniCourt的應用範圍可能會進一步擴大,仍有增長空間。 但筆者也指出,網絡訴訟在提高訴訟效率、促進司法公開、保障程序公正的同時,也對私權保護、訴訟儀式、直接語言原則提出了挑戰。 因此,中國法院應謹慎關注其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