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絡空間管理局負責管理Apps收集的個人信息。
目前,中國許多Apps都在指定範圍之外收集用戶的個人信息,並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強制收集用戶的個人信息。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所規定的以合法,適當和必要的方式收集個人信息的原則,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設有擬定了由普通類型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應用程序)收集的個人信息的必要範圍(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工具”,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必要的個人信息範圍(徵求意見稿)),特此聲明發布以徵詢公眾意見。
本文件規定了38種類型的應用程序(例如地圖導航,在線汽車叫車和即時消息傳遞應用程序)所需的個人信息範圍。
必要的個人信息是指執行應用程序的正常功能所必需的個人信息,沒有這些信息,應用程序將無法提供具有基本功能的服務。 只要用戶同意該應用程序收集必要的個人信息,該應用程序就不會拒絕用戶安裝和使用該信息。
公眾意見徵詢期於16年2020月XNUMX日截止。
提供者: Yanyan Chen陳彥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