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2021月XNUMX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 《非法捕撈量刑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關於捕撈捕撈犯罪的量刑指引). 根據1年2021月XNUMX日起實施的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十年禁漁”,統一重慶市非法捕撈刑事案件審判標準,嚴厲打擊非法捕撈。 .
《指引》將犯罪行為對水生態環境造成損害的程度納入量刑情節。 例如,根據《指引》規定,“電、毒、爆炸”或使用禁止的單拖、雙拖等嚴重破壞水生態環境的工具、方法進行捕撈的,應當判處有期徒刑。至少六個月的監禁。
此外,《指南》將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按水域性質劃分為五類,分別以主要養殖期(每年1月30日至10月00日)和重要養殖期(從每年6月00日至XNUMX月XNUMX日) XNUMX:XNUMX PM-XNUMX:XNUMX AM)水生生物作為調整刑事處罰的重要因素。 對在保護價值較高的水域、春季和夜間非法捕撈,量刑處以更高的處罰。
封面照片作者: 艾倫·卡特 (https://unsplash.com/@flashearth) 在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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