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評估60多個國家/地區的不可抗力規則,由中國國際商事法院(CICC)委託進行的一項研究由五個中國涉外法律專業機構以及國際商事委員會國際商事委員會的一些成員進行。最高人民法院。 根據這些司法管轄區的國內規則和不可抗力案件,以及國際公約和國際習慣,總共 七份研究報告 最近已在中金公司網站上發布。
一,以COVID 19為背景的研究
為了應對COVID-19大流行,許多國家/地區已採取了相關措施,包括旅行限制,檢疫和隔離,這些措施對全球貿易和當地商業交易產生了重大影響。
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理解和適用不可抗力規則和相關規範已成為國際經濟,貿易和海事領域解決爭端的關鍵話題。
中金公司希望幫助中國司法機關,企業和社會各界了解各個司法管轄區關於不可抗力的規則和相關案件,開展比較研究和風險研究,並製定應對措施。
截至目前,委託研究組已向中金公司提供了七份研究報告,內容如下:
1. XNUMX.提交的《東南亞和南亞國家不可抗力與合同失敗的製度和司法實踐研究報告》(《東南亞及南亞諸國不可抗力與合同落空制度及司法實踐研究報告》)西南政法大學中國—東盟法律研究基地。
2.“絲綢之路經濟帶上一些國家不可抗力及相關係統研究報告”(《絲綢之路經濟帶部分國家不可抗力及相關製度研究報告》),由單文華教授編輯國際商業專家委員會),由“絲綢之路經濟帶法律和政策研究協作創新中心”提交。
3.“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不可抗力及相關製度研究報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不可抗力及相關製度研究報告》)提交由深圳基準錢伯斯國際組織和基準國際調解中心提供。
4.“《非洲部分國家不可抗力及相關製度研究報告》關於某些非洲國家不可抗力及相關係統的研究報告”,由國際商業專家委員會成員萬萌教授編輯。
5.武漢大學外國法律確定中心提交的《歐洲某些國家和地區的不可抗力及相關係統研究報告》。
6.外國法律確定中心提交的《美洲,澳大利亞和亞洲某些國家的不可抗力及相關係統研究報告》(《美洲,澳大利亞,亞洲部分國家不可抗力及相關製度研究報告》)華東政法大學。
7.外國法中心提交的《國際公約,國際習慣法和國際示範法中的不可抗力及相關製度研究報告》(《國際條約,慣例和示範法中不可抗力及相關製度研究報告》)中國政法大學的確定。
中金公司表示,這些報告不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的觀點。
二。 我們的評論
以上七份報告均刊登在中金公司網站的“涉外法律認定平台-涉外法律認定研究報告”部分,可以作為地方法院和有需要的當事方涉外法律鑑定的參考資料。
正如我們在我們的介紹中 以前的帖子,中國的地方法院在外國法律的證明方面相對薄弱。 在COVID-19的背景下,地方法院確定外國不可抗力規則的需求已大大增加。 中金公司的報告無疑將幫助地方法院在這方面更好地確定外國法律。
提供者: 夢雨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