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 於 6 年 2021 月 1 日頒布,並將於 2022 年 XNUMX 月 XNUMX 日生效。
共有 100 篇文章。 該條例旨在規範數據處理活動,加快建設數字經濟、數字社會和數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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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對個人數據享有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的人格權益。 個人數據的處理應有明確、合理的目的,並遵循最小必要性和合理期限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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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處理生物特徵數據時,經自然人明確同意,其他非生物特徵數據的處理作為替代方案,但生物特徵數據是處理個人數據所必需的,並且不能被其他非生物特徵數據替代的除外。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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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14歲以下未成年人個人數據的處理,適用敏感個人數據處理的相關規定,數據處理者在處理前應徵得其監護人的明確同意。 數據處理者處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個人數據時,應當在處理前徵得其監護人的明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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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本條例對數據的處理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法律、法規規定的組織可以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法律、法規規定的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人民檢察院認為必要的,可以予以支持。
封面照片作者: 胡成偉 (https://unsplash.com/@chengwei) 在 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