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統和副總統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免職,而不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統和副總統的任期與全國人大相同。
在過去的30年中,中國的總統和相應的全國人大如下:
2018年,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習近平為主席,任期從13年至2018年。
2013年,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習近平為主席,任期從12年至2013年。
2008年,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胡錦濤為主席,任期從11年至2008年。
2003年,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胡錦濤為主席,任期從10年至2003年。
1998年,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江澤民為主席,任期從9年至1998年。
1993年,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江澤民為主席,任期從8年至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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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62條和第79條 憲法(2018)
《公約》第49、55和57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2020)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