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法觀察員

中司觀察

English阿拉伯語簡體中文荷蘭人法國德語印度語意大利日文韓語葡萄牙語俄語西班牙語瑞典希伯來語印度尼西亞越南語泰語土耳其馬來語

訴諸中國司法制度時不要忘記人民檢察院

10年2019月XNUMX日,星期三
分類: Insights
責任編輯: 林海斌林海斌

 

如果要通過中國的司法制度維護自己的權益,除了人民法院外,還可以考慮人民檢察院。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介紹基於 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檢察院(SPP)於2019年XNUMX月向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交。

檢察院可以理解為檢察院。 在大多數國家,檢察官主要負責在刑事訴訟中對被告提起訴訟。 在中國,檢察官除了提起訴訟外,還有更廣泛的權力,包括授權批准逮捕,監督刑事訴訟中的其他活動,監督法院的民事和行政訴訟,提起公益訴訟,監督監獄和拘留所,監督法院判決的執行,並調查“在職犯罪”。

應當指出,在中國,檢察官從屬於檢察院,而不是司法部。 司法部是中央政府的一個部門,而檢察院是與中央政府和最高人民法院(SPC)處於同一級別的機構。

1.批准逮捕和申報費用 

檢察官有權決定在警察調查完成後是否批准警察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及是否向法院起訴。 因此,在刑事訴訟中,檢察官在監督警察和保護犯罪嫌疑人中起著關鍵作用。 最高人民檢察院還把全國檢察官不予逮捕的決定和不起訴的決定視為最值得稱讚的表現。 

檢察官決定提起訴訟後,他負責提起訴訟並出庭辯護。 因此,檢察官還承擔打擊犯罪的責任。 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其年度報告中統計了全國檢察官在重要犯罪領域起訴的被告人數。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強調了其“逮捕與起訴相結合”的改革措施。 在此之前,檢察院內部不同部門的檢察官負責批准逮捕和起訴。 現在,由同一檢察官負責同一案件的逮捕和起訴,以提高監督警察和處理案件的效率。 相應地,現在檢察院內的部門根據其所負責的犯罪類型而劃分,以便檢察官能夠集中處理特定類型的案件。

2.監督其他刑事訴訟

除了批准逮捕和起訴指控外,檢察官還可以監督刑事訴訟的其他方面,例如警察的案件歸檔,調查,法庭聆訊,監獄和拘留所管理。 

例如,檢察官可以敦促警察提起應提交和調查的案件,也可以敦促警察撤消不應該提起的案件。 如果檢察官認為警方的調查取證是非法的,或者對嫌疑犯採取的強制措施不合理,他還可以向警方提出建議。 

如果檢察官認為法院的刑事判決是不正確的,他可以提出抗議並要求法院修改判決和/或重審該案。

3.監督民事訴訟

如果檢察官認為法院的有效民事判決是不正確的,他可以提出抗議並要求法院重審此案; 他也可以對此提出建議,法院可以決定是否重審此案。 這等同於為民事訴訟中的當事方提供另一種尋求救濟的方式。 特別是在不公正審判的情況下,檢察官的監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檢查和平衡法官的權力。

此外, 中國法院高度重視民事案件的執行。 由於還要求檢察官監督民事判決的執行,因此,檢察院對法院和判決債務人均進行了監督。 一方面,檢察官可以監督法官在執法中的違法行為。 例如,2018年,檢察官向法院提出了23,814條建議,比上年增長12.7%。 另一方面,對於那些拒絕執行構成犯罪的法院判決的人,檢察官也會批准對他們的逮捕或起訴,例如,出於上述原因,2,376年有2018人被捕。

4.監督行政程序

在公民,企業和組織起訴政府的行政訴訟中,如果檢察官發現法院作出的有效判決是不正確的,他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議和建議,就像在民事訴訟中的監督一樣。 因此,如果您在法院起訴中國地方政府,並且認為法院沒有公平地處理您與政府之間的糾紛,則可以考慮訴諸檢察官。

5.開展公益訴訟 

自2018年2018月起,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的司法解釋,檢察院可以作為原告提起公益訴訟。 4,393年,中國檢察官共處理了108,767起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訴訟和XNUMX起行政訴訟。 這些公益訴訟包括保護生態環境和資源,食品和藥品安全,保護國有財產,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保護英雄烈士的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生態環境的破壞者越來越受到檢察官提起的公益訴訟。 鑑於檢察官在公共利益訴訟中具有調查權,驅逐艦逃避懲罰的可能性越來越低。 檢察官的這種權力將有益於中國乃至世界的環境治理。

6.調查辦公室犯罪

檢察機關最重要的權力之一就是調查國家工作人員在辦公室所犯的罪行。 但是,當中國於2018年XNUMX月修訂憲法時,對這些權力進行了重大調整。 

根據《憲法》修正案,中國成立了一個新的機構,即“監督委員會”(或“監督委員會”),該機構與法院,檢察院和政府處於同一級別,並負責調查在中國境內的違法行為。由國家工作人員擔任的職務。

這意味著檢察院的上述調查權已移交給新機構。 因此,負責調查各檢察院職務犯罪的檢察官已逐步移交給監督委員會。 目前,檢察院僅保留監督法官和警官犯下的罪行的權力。

職務犯罪偵查權的調整是中國檢察院歷史上最重大的變化,也是中國憲法制度的重大變化。 但是,這也使得SPP除了進行調查之外,還更加關注其他功能和權力,即上面介紹的功能和權力。 SPP將這些功能和權力總結為 四個檢察權:刑事訴訟中的檢察權,民事訴訟中的檢察權,行政訴訟中的檢察權和公共利益訴訟中的檢察權。

簡而言之,如果您與中國企業進行經濟往來,或者您在中國涉嫌犯罪,或者您在中國受到不公正的民事訴訟,或者您認為中國地方政府的行為是非法的,或者如果您致力於全球環境保護,那麼您一定不能忽視中國的檢察院及其四個職能和力量。

 

 

提供者: 國棟杜杜國棟 , 夢雨餘萌

另存為PDF

你可能還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