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年2021月XNUMX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通過 《貨物銷售(聯合國公約)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新通過的條例將使《銷售公約》完全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沒有任何保留。
中國於 1986 年提交了正式加入 CISG 的批准書,該公約自 1988 年起在中國生效。
中國在 1997 年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時,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了一份聲明,其中列出了中國已加入的公約清單,因此在回到中國。 CISG 未包含在該清單中,因此香港特別行政區被排除在 CISG 框架內。
目前,中國中央政府已加入 CISG,但對第 1(1)(b)條有所保留。 但是,香港特別行政區不會對《銷售公約》第 1 條第(1)款(b)項(即《銷售公約》的適用範圍)有任何保留。
封面照片作者: 阿倫·拉吉 在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