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法觀察員

中司觀察

English阿拉伯語簡體中文荷蘭人法國德語印度語意大利日文韓語葡萄牙語俄語西班牙語瑞典希伯來語印度尼西亞越南語泰語土耳其馬來語

中國檢察院如何開展公益訴訟?

19年2021月XNUMX日,星期日
分類: Insights
責任編輯: 林海斌林海斌

頭像

關鍵要點:

  • 檢察院可以對個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對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 檢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一般分為五個階段:(一)線索發現和評估; (ii) 調查; (iii) 審查; (iv) 公告; (v) 啟動法律程序。

以前的帖子,我們已經介紹過,中國檢察院正在加大對公益訴訟的投入。

那麼,中國檢察院將如何進行公益訴訟呢?

最高人民檢察院最近下發的兩份文件《檢察機關辦理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指引(試行)》,可以讓我們更好地了解工作流程。案件辦案指南(試行)和《檢察院辦公益訴訟案件規則》(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案件規則)。

檢察院可以對個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對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下面以民事公益訴訟為例。

檢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程序通常包括五個階段:(一)線索發現和評估; (ii) 調查; (iii) 審查; (iv) 公告; (v) 啟動法律程序。

一、線索發現與評價

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線索僅限於檢察院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的線索。

一般而言,履行職責包括執行批准逮捕、審查起訴、起訴、審判監督和公共利益監督等職責。

另外,檢察機關與執法機關合作,可以從政府執法中發現的線索中了解其職權範圍。

檢察院將從三個方面對案件線索進行初步審查評估:(一)線索的真實性; (二)提起公益訴訟的可行性; (iii) 可能的社會風險。

然後將線索傳送到線索管理和歸檔系統。

之後,檢察院將對線索進行進一步評估。 符合下列兩項規定的,檢察院應當決定立案偵查:

(一)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

(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屬於檢察院可以提起的公益訴訟範圍。

2. 調查

檢察院偵查主要集中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犯罪人的基本情況;

(二)犯罪人的違法行為;

(三)損害公共利益的;

(3) 間接損害;

(四)違法行為與損害的因果關係;

(五)犯罪人主觀過錯;

(六)是否存在適用於犯罪人的免責或者減輕責任的相關事實。

檢察院的調查取證辦法包括:

(一)查閱相關行政執法檔案、資料;

(二)詢問犯罪人、證人;

(三)收集證據,包括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證據;

(4)諮詢相關專業人士和專家;

(五)進行考核、評價和審計;

(六)進行現場檢查。

在偵查過程中,經風險評估或者現場觀察,發現妨礙偵查的,檢察院可以動員司法警察協助偵查。

3. Review

檢察院應當對案件進行審查,並根據調查結果作出決定。 有兩種可能的決定:

(一)終止審查,即不提起公益訴訟;

(二)決定提起公益訴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檢察院將終止審查,不再提起公益訴訟:

(一)無違法行為;

(二)生態環境損害案件的受償人與受償人協商達成賠償協議;

(三)英雄烈士的近親屬不同意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的;

(四)其他符合條件的主體自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

(五)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護;

(六)其他情況。

4. 公告

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前,應當在全國媒體上發佈公告,告知有關主體即將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公告的目的是提醒權利人可以自行與侵權人溝通或提起訴訟。 公示期間,檢察院可以繼續偵查。

在繼續偵查過程中,檢察院發現符合終止審查和不提起公益訴訟條件的,將終止審查。

檢察院認為公共利益仍然受到損害,並且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決定提起公共利益訴訟:

(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權利人未啟動賠償程序,或者協商不成不起訴的;

(二)不存在符合條件的主體,或者符合條件的主體在公告期滿後未提起訴訟的;

(三)無英雄烈士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起訴的。

5. 提起法律訴訟

檢察院決定提起公益訴訟的,將作為公益訴訟檢察官向法院提交公益訴訟起訴書及相關證據材料。

開庭期間,檢察院指定公訴人出庭,助理公訴人可以協助公訴人審理案件。

涉及專業性或者技術性問題的,檢察院可以指定或者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協助公訴人審理案件。

 

Photo by 菲利波·塞薩里尼 on Unsplash

 

提供者: 國棟杜杜國棟 , 夢雨餘萌

另存為PDF

你可能還喜歡

轉捩點:中國首次承認日本破產決定

上海法院於 2023 年承認了日本的破產裁決,這是一個歷史性的進展,標誌著中日之間傳統緊張的互認格局可能發生轉變((2021)滬 03 協外人第 1 號)。

中國溫州法院承認新加坡貨幣判決

2022年,中國浙江省溫州一家地方法院裁定承認並執行新加坡國家法院所做的金錢判決,正如中國外交部最近發布的與「一帶一路」倡議相關的典型案例之一。最高人民法院(雙林建築私人有限公司訴潘(2022)浙03協外人第4號)。

中國民事和解聲明:在新加坡可執行嗎?

2016年,新加坡高等法院拒絕批准執行中國民事和解聲明的簡易判決,理由是此類和解聲明的性質存在不確定性,也稱為「(民事)調解判決」(Shi Wen Yue v Shi Minjiu & Anor [ 2016]SGHC 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