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關於仲裁司法審查的統計報告將使您了解中國法院如何審查與中國頂級仲裁機構有關的案件。
在10年2019月XNUMX日,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 (BFIPC)和 中國仲裁院 中國政法大學(CAI)聯合發布了《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審判案件大數據研究報告》。
BFIPC擁有對與中國三大仲裁機構有關的仲裁案件進行司法審查的管轄權,這些機構處理了中國絕大多數的跨境仲裁案件。 因此,如果您想在中國進行仲裁,則可能必須與BFIPC打交道。
上述三個仲裁機構為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CIETAC), 北京市仲裁委員會 (BAC)和 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 (CMAC)。
這三個機構是中國解決跨境爭議最重要的仲裁機構。 它們佔中國仲裁市場份額的五分之一,2018年受理的爭議案件金額達到20億元人民幣。
鑑於BFIPC自2018年8月以來一直負責這些仲裁案件,因此大數據報告涵蓋了2018年1月2019日至XNUMX年XNUMX月XNUMX日之間結案的案件。
BFIPC管轄下的司法複審案件主要分為三類,包括申請確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案件,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案件以及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案件。
報告期內(8年2018月1日至2019年968月316日),審判庭共審結這三類案件647件,其中5件仲裁協議效力申請,2件仲裁協議生效。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以及3宗申請承認或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案件(香港特別行政區XNUMX宗,外國仲裁機構XNUMX宗)。
該報告提供了法院審理有關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的時限統計數據,並指定了未由當事方撤回並由法院實質裁決的案件的平均審理時間。 通常,涉外案件的審理時間是國內案件的4-6倍,而外國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行平均需要409天。
本報告收集了確定仲裁協議有效性的適用案例的裁定。 其中大多數為宣布仲裁協議無效的申請,總數為252份,而只有2宗為驗證仲裁協議有效性的申請。 結果,只有9個案件的法院支持使仲裁協議無效的申請。
該報告還分析了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件裁決的統計數據,其中只有少數仲裁裁決(總數為5個)被撤銷或需要重新仲裁。 這表明BFIPC通常會認可仲裁裁決。
BFIPC在申請確定仲裁協議有效性的情況下適用的法律如下:
下表顯示了當事各方向BFIPC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由不同仲裁機構處理的案件數量。 我們可以看到,北仲處理更多的國內案件,而貿仲委處理更多的涉外案件。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件的裁定如下。 我們可以看到,大多數申請都被駁回了,除了裁定仲裁委員會裁定3個仲裁裁決,裁定仲裁委員會和北仲各自裁定重新裁定1個裁決外。
該報告是由CAI在BFIPC的委託下編寫的。 作為中國最重要的仲裁研究機構,CAI每年發布《中國仲裁公信力評估量化研究報告》定量研究報告。
CAI宣布將與BFIPC合作,發布相關報告並定期提供英文翻譯。
zhang kaiyv(https://unsplash.com/@zhangkaiyv)在Unsplash上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