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官喜歡看到雙方簽署的正式合同,條款寫得很清楚。 在沒有合同的情況下,法院可以將採購訂單、電子郵件和在線聊天記錄作為書面的非正式合同接受。
證詞呢? 一般而言,中國法官不接受或僅依賴證詞。
1、中國法官更願意理解書面合同的字面意思,不相信證詞
(1) 中國法官希望您提交一份條款完善的合同。
合同可以準確地告訴他們你交易的是什麼貨物,數量,價格,具體的付款和交貨日期,以及違約金或賠償金的具體數額(或用於計算數額的公式)。
這家中國公司在合同上加蓋了印章。 並且外國公司的簽字人有明確的授權。
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法官很容易從合同中了解到交易的全貌和細節。
(2) 或者,中國法官接受簡單的命令、電子郵件和在線聊天記錄。
因為根據中國法律,它們被視為書面合同。 我們可以給他們一個不嚴格的標籤,即“非正式合同”。
更重要的是,這些合同很常見。 為了更快地完成交易,商人經常在沒有正式合同的情況下開始合作。 如果法官不接受這種非正式合同,許多案件就會被法院拒之門外。
儘管法官會接受非正式合同,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願意這樣做。 因為此類合約具有以下特點:
一世。 分散條款。
術語分散在不同的文檔、電子郵件和聊天記錄中,有時還不一致,這給法官帶來了費時費力的工作,因為他們必須付出很大的努力來將這些術語組合在一起。
ii. 合同條款不充分。
商人往往忽略了期限、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等許多重要條款,這就需要法官根據中國法律來確定商人的違約條款,或者在對商人的行為進行推測後做出決定。 對於缺乏商業知識和靈活性的法官來說,這增加了爭議解決的不確定性。
三、 質疑合同的真實性。
由於訂單、電子郵件和在線聊天記錄通常沒有雙方簽名和蓋章,因此它們的真實性很容易受到質疑。 法官往往要求原告和被告委託專家證人證明其真實性,因為他們不想自己做出判斷。 然而,這樣的身份識別使得案件難以結案。
(3)如果只有證詞而沒有文字,法官幾乎不會接受證詞。
中國法官不信任證詞,因為他們傾向於相信證人容易撒謊。 當然,如果當事人能夠將證人的證言與一些文字證據聯繫起來,法官就更有可能相信這樣的證據。
2. 中國法官缺乏商業知識、靈活性和時間來理解合同文本以外的交易
(一)中國法官缺乏足夠的商業知識
地方法院的中國法官大多都很年輕,通常在30-40歲之間。 他們從法學院畢業就被法院錄取,沒有其他專業經驗,因此對各種商業交易不熟悉。
因此,他們不能輕易通過聽證了解實際的協議,然後根據協議作出裁決。
(2)中國法官缺乏足夠的靈活性
中國法院通常對法官進行嚴格監督,防止他們在審判活動中觸犯法律。 這種監督有時要求很高,法官在判斷時不得不死板,不敢行使自由裁量權。
(3) 中國法官缺乏足夠的時間
訴訟爆炸在中國已經存在了十多年,特別是在經濟發達地區,同時也是中國國際貿易最活躍的地區。
這些地區的法官長期以來一直被超出其能力的案件量壓得喘不過氣來。
中國法官的工作量極其繁重,這也導致他們沒有足夠的精力充分了解當事人的交易,因此選擇嚴格解釋合同,最省時,也最不容易被指控。
總之,我們建議您隨時嘗試與您的中國商業夥伴簽訂一份寫得很好的合同。 如果您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新的安排,請簽訂正式的補充協議。
如果您沒有這樣做,請至少不厭其煩地在電子郵件和在線聊天記錄中確認交易的詳細信息。
跨境貿易糾紛101系列 (“CTD 101系列”)介紹了與中國有關的跨境貿易爭端,涵蓋了跨境貿易爭端解決和債務追收的基本知識。
* * *
CJO Global的團隊可以為您提供與中國相關的跨境貿易風險管理和催收服務,包括:
(1) 貿易爭端解決
(2) 討債
(3) 判決和獎項收集
(4) 防偽與知識產權保護
(5) 公司驗證和盡職調查
(6) 貿易合同起草和審查
如果您需要我們的服務,或者想分享您的故事,您可以聯繫我們的客戶經理李蘇珊(susan.li@yuanddu.com)。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於CJO Global,請點擊 這裡.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於CJO Global的服務,請點擊 這裡.
如果您想閱讀更多 CJO Global 的帖子,請點擊 這裡.
原文鏈接: 中國法院如何解釋商事合同?
提供者: 夢雨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