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情況下可以終止採用:
(一)收養人成年前,收養人單方面終止收養的情況;
(2)領養人和將孩子送養的人可以通過協議終止領養。 但是,如果被收養的孩子超過八歲,則只有在得到他/她的同意後才能終止收養;
(3)收養人未履行撫養被收養人的義務,侵害被收養孩子的虐待,遺棄等侵害被收養孩子的行為,可以將孩子的收養人單方面要求終止收養。 ; 和
(4)收養父母與成年被收養人之間的關係惡化而無法生活在一起的,可通過協議終止收養。 如果無法達成協議,請求終止收養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當事人同意終止收養的,應當向民政部門登記終止收養。 當事人單方面要求終止收養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參考文獻:
中國民法典:第五部分婚姻與家庭(2020):第1104、1105、1116條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