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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發展中國未來的在線電子數據保存系統

11年2019月XNUMX日,星期四
分類: Insights
責任編輯: 袁燕超袁燕超

 

在我 以前的帖子,我們解釋了為什麼在線電子數據保存業務在中國正在興起。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繼續詳細描述業務的運行方式,存在的問題以及將來的發展。

一,公司如何開展在線電子數據保存業務?

目前,從事在線電子數據保存的中國公司主要採用以下三種方案:

1.方案一:通過計算機程序自動採集數據,並進行公證或法醫檢查 

該方案包括以下步驟:通過計算機軟件自動獲取在線電子數據; 通過專用網絡通信線路將數據實時傳輸到公證處或法醫檢查機構中預設的服務器進行存儲; 最後由公證處對這些電子數據進行公證,或由法醫檢查機構進行檢查。

這樣,我們不僅可以自動,及時,快速地批量完成各種在線電子數據的提取和存儲,還可以通過公證或法醫檢查將電子數據轉換為法官更容易識別的證據,例如公證書或法醫專家的意見。 對用戶更具吸引力的是,公證或檢查已經本地存儲的電子數據要便宜得多。 這是早期從事在線電子數據保存的公司採用的第一個方案,也是目前最常用的方案。

2.方案二:數據由計算機程序自動獲取,並由中立的第三方以數字簽名的形式存儲

該方案包括以下步驟:通過計算機軟件自動獲取電子數據,但是此後,該數據將不會傳輸到公證處或法醫檢查機構,而是將其處理成包含時間戳,哈希值(數據指紋)的數字簽名。 )和其他信息,此類數字簽名和獲取的電子數據將存儲在公司自己的服務器中。

這種做法不依賴公證或取證檢查的信譽,而是使用數字簽名技術和數據保存機構本身的中立性來說服法官說,所獲取的電子數據未經修改。 由於數字簽名的成本遠低於公證和取證檢查的成本,因此該方案具有明顯的價格優勢。

3.方案三:通過計算機程序和區塊鏈技術自動獲取數據

該方案包括以下步驟:程序自動獲取電子數據後,立即從電子數據中進行數字簽名,並將數字簽名信息存儲在專門建立的區塊鏈中進行信息存儲。

區塊鏈具有去中心化和不變性的特徵。 也就是說,一旦信息存儲在區塊鏈中,就無需要求中立的第三方來保證信息的可靠性。 區塊鏈本身可以確保存儲後信息不會被更改。

通過此方案,客戶不再需要中立的第三方來存儲數據,並且他們可以使用更受信任的區塊鏈技術向法院展示電子數據的可靠性。

二。 中國法院目前對在線電子數據保存的看法是什麼?

目前,在涉及使用在線電子數據保存服務的大多數已決案件中,法院都採用了當事方通過該服務獲得併提交的電子數據證據。 這些案例也被用作在中國提供在線電子數據保存服務的公司的最佳商業廣告。 中國法院對這種保存方法表現出積極態度似乎是合理的。 但這是事實嗎?

如果仔細閱讀這些判斷,您會發現它們具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另一方沒有對提供證據的主體,提出證據的方法和過程以及相關的電子證據提出異議。 在中國關於民事和商業糾紛的案件審判中,雙方承認的事實無需證據。 因此,很難從這些案件中判斷法院接受證據的原因是對這種方法的承認還是對當事方的承認。

此外,在其他情況下,另一方也對證據提出異議。 在這些情況下,法官幾乎不承認電子數據。 根據這些判斷,證據不可接受的原因總結如下:

首先,公證人和審查員沒有親自參與電子數據提取的過程,因此,有關公證和法證審查的法律效力無法得到認可。

對於結合公證和取證檢查的電子數據保存,公證人或審查員只能目睹系統自動收集並提供給他們的電子數據,他們不知道如何從Internet收集數據以及這種獲取過程是否科學和可靠。 換句話說,公證人和鑑定人只能描述他們實際看到的電子數據,但是他們無法判斷電子數據在提交給他們之前是否已被破壞。

其次,數據保存公司沒有提取電子數據的法律資格,因此無法識別他們提取和存儲的電子數據的能力-這與上述第二種方案相對應。

在中國現有的法律框架下,只有公證處和法醫檢查機構才是符合法律明確規定的保存電子數據的合格機構。 他們被授予資格並由司法行政機關(即司法部)管理; 但是,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其他中立的第三方機構是否具有這種資格。

對於大多數中國法官而言,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責任,他們只會接受通過法律規定的方式獲得的證據,而拒絕盡可能接受通過其他方式獲得的證據。 因此,儘管數據保存公司聲稱是“中立的第三方機構”,但許多法院仍以沒有法律資格為由,仍然不承認其數據保存的法律效力。

第三,電子數據的自動獲取程序和區塊鏈技術都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其科學依據和可靠性。 因此,使用這些技術提取和保存證據的法律效力將不被承認。

絕大多數法官都是信息技術的門外漢。 他們無法憑自己的知識或經驗來判斷技術問題。 因此,法官通常將技術問題的“管轄權”移交給法醫專家,或讓當事方證明該技術是否符合已實施的國家或行業標準。 如果一種技術方法尚未經過司法審查且無法解釋其符合什麼技術標準,法官將不會輕易接受通過這些技術獲得的此類證據,從而避免自己承擔責任。

三, 在線電子數據保存的發展趨勢

中國正進入數據爆炸時代,大批電子數據湧入法院已是大勢所趨。 企業和個人都渴望電子數據保存更加有效,智能和廉價。 因此,在線電子數據保存等法律技術服務前景廣闊。 該行業未來發展的關鍵是在線電子數據保存的法律效力。

當前中國法官對電子數據的保守態度和僵化態度是影響在線電子數據保存法律效力的重要因素。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SPC)於2018年XNUMX月頒布實施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互聯網法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它闡明了“互聯網法院應進行審查,以判斷生成,收集,存儲和傳輸電子數據的過程的真實性”。 換句話說,它要求法官不要僅僅由於缺乏公證,司法鑑定或法律資格等理由就拒絕電子數據的能力。

然而,影響電子數據保存法律效力的更為重要的因素是現有方案不能有效地表明電子數據提取與保存的全過程是可靠的。 尤其是對於數據源的證明,現有方案無法準確證明電子數據的來源。 因此,從事在線電子數據保存的公司應繼續優化其方案和整個業務邏輯,以確保其數據保存服務的法律效力。

 

 

 

如果您想與我們討論該帖子,或分享您的觀點和建議,請聯繫李小凱博士(lixiakai@cupl.edu.cn). 

提供者: 李小凱李小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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