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XNUMX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江蘇省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聯合發布 2020年江蘇省保護消費者十大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2020年)涉及汽車租賃服務合同糾紛,通過交付應用程序下的訂單和免費充值金額糾紛,以及婚介服務合同糾紛等。這些糾紛反映了中國社會消費的多樣化模式和各種形式的消費者權益。
其中,一個典型案例涉及公共利益訴訟,這是全國范圍內在消費者保護案件中判給的最大懲罰性賠償。
在這種情況下,自2017年20月以來,被告一直未經許可就在湖中裝瓶水,聲稱其具有保健功能,產品銷往全國55多個省市。 根據測試結果,沒有證據表明水中的成分如所聲稱的那樣起作用,並且長時間喝水的消費者會遭受相關疾病的折磨。 結果,檢察院提起了公益訴訟,辯稱被告人虛假宣傳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侵害了未指定消費者的利益,構成欺詐,應處三倍的懲罰性賠償。消費總價格的百分比。 常州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侵犯了許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判令被告支付賠償金人民幣70萬元,是銷售額的三倍。
根據《公約》第55條 中國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 人民檢察院發現破壞受保護的生態環境和資源的任何行為,在食品和藥品安全領域中侵犯大量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或其他破壞公共利益的行為,而履行職責,沒有法定主管機關或組織,也沒有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提起公訴,在中國被稱為“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制度。
該案涉及廣大消費者的權益。 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後,法院判給經營者懲罰性賠償,不僅有效懲治了非法經營,而且減輕了消費者的訴訟負擔。
賠償金全部執行後,消費者可以憑消費收據和其他材料向主管機關申請賠償金,剩餘款額可用於保護消費者的其他公益事業。
該案為探討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公益訴訟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例子。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