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年 2021 月 XNUMX 日,中國商務部(“商務部”)發布 “企業使用投資條約的指引“ (《企業利用投資指南》《指南》). 《指引》向從事對外投資的企業介紹了投資條約的含義和作用,條約對企業的待遇和保護,投資者與國家爭端解決機制(ISDS),以及企業應為仲裁做的準備或正常的業務運作。
根據《指引》,投資爭議仲裁的整個過程可能持續數年,通常涉及案件申請、案件受理、仲裁庭組成、管轄權決定和實體裁決等程序。 在某些情況下,仲裁裁決可能涉及一些額外的程序,例如被撤銷或執行。 企業也可選擇與東道國政府協商解決糾紛。
《指引》提供了一些有關中國投資條約的信息,以方便企業獲得此類協議。 中國與其他國家簽訂的投資條約見商務部條法司網站“雙邊投資保護條約”欄目, http://tfs.mofcom.gov.cn/article/h. 中外自貿協定投資相關章節可在中國自貿區服務網查詢, http://fta.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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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