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要點:
- 在線訴訟和數字司法的最佳方式是什麼? 集中式還是分散式? 中國法院不斷探索不同領域的最佳解決方案。 現階段,我國的網絡訴訟採用的是去中心化的製度。
- 網絡訴訟雖然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得到了常態化和擴展,但也存在著與發起相關的問題——網絡訴訟到底應該由法院發起還是由當事人申請?
- 實踐中,在線訴訟在一定程度上大大降低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但對於法院來說,在線訴訟並不比傳統的線下訴訟更有效率。 例如,法院為線上庭審準備的時間將比線下庭審增加約0.5-1倍。
近年來,我國網絡訴訟和數字司法取得了長足進步。 在這個新時代,電子司法有沒有最好的出路? 如果是這樣,最好的方法是什麼? 集中式還是分散式? 中國法院不斷探索不同領域的最佳解決方案。
例如,網上訴訟系統應該是全國統一的集中式系統,還是各地法院不同的分散式系統? 網絡訴訟是由法院發起還是當事人申請?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謝登科(位於中國東北,中國頂尖法學院之一)在題為“中國的在線訴訟及其Development》(在線訴訟的中國模式與未來發展)發表於《中國應用法學》(4年第2022期)。
1.在線訴訟系統:中心化系統與去中心化系統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網絡訴訟應當通過“信息網絡平台”在線進行,但並未規定信息網絡平台的類型。
有人認為,中國應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一個集中的電子訴訟系統平台,從最高人民法院到地方三級法院(即高、中、基層)都應在該平台上進行網上訴訟。 而另一些人認為,地方法院可以開發自己的電子訴訟系統平台。
目前,後一種觀點更符合中國的實際情況,即中國的網絡訴訟採取分權制。 例如,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開發並推出了一款名為“中國移動微法院”的APP,並已在全國各級法院推廣,但不少地方法院仍推出自己的“移動法庭”原生APP或網絡應用程序。 此外,中國共有三個互聯網法院,每個法院都運行著獨立的在線訴訟系統。
支持中心化系統的人認為,中心化系統可以減輕司法系統的經濟負擔,消除去中心化系統造成的信息孤島,彌合經濟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在電子司法方面的數字鴻溝,以及確保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統一的網絡訴訟規則。
那麼,為什麼去中心化系統在現實中仍然盛行呢?
原因是: a) 中國法律不禁止地方法院開發自己的在線訴訟系統; b) 不同的地方法院傾向於開發不同的在線訴訟系統,以滿足他們從用戶(訴訟人)那裡發現的各種需求; c) 信息技術發展迅速,不同法院採用新技術的速度各不相同。
2、網絡訴訟的法律依據:當事人默認同意vs當事人主動選擇
網絡訴訟雖然在中國的司法實踐中得到了常態化和擴展,但也受到其啟動相關問題的困擾。
理論上,啟動模式有兩種:一種是法院提出使用網絡訴訟系統,當事人表示同意; 二是當事人可以主動要求在線訴訟,法院會尊重當事人的選擇。
我國《民事訴訟法》確立了“當事人同意”的原則,即法院若要適用在線訴訟,應當徵得當事人的一致同意。
中國《在線訴訟規則》規定,只有雙方當事人同意,才能適用在線訴訟。 對於只有部分當事人同意提起線上訴訟而其他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案件,線下訴訟是唯一的選擇。
但是,中國法律並未具體規定當事人是否可以主動選擇在線訴訟,只是賦予法院提起在線訴訟的權力。
從我國網上訴訟實踐來看,網上訴訟在一定程度上大大降低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但對於法院來說,在線訴訟並不比傳統的線下訴訟更有效率。 例如,法院為線上庭審準備的時間將比線下庭審增加約0.5-1倍。
因此,在很多場景下,法院都不願意發起在線訴訟。
根據相關調查結果,2020年19月,COVID-34.96疫情爆發後,部分地方法院在線開庭審理的比例為19.22%,而在疫情緩解後的XNUMX月,這一比例下降至XNUMX%。 這不是個別現象,而是很多地方法院普遍存在的現象。
因此,有人認為應允許當事人申請在線訴訟。 事實上,我國為三大互聯網法院制定的《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已賦予當事人此類訴訟權利。
提供者: 國棟杜杜國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