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法觀察員

中司觀察

English阿拉伯語簡體中文荷蘭人法國德語印度語意大利日文韓語葡萄牙語俄語西班牙語瑞典希伯來語印度尼西亞越南語泰語土耳其馬來語

評論:中國國際商事法庭成立一周年

18年2019月XNUMX日,星期日
分類: Insights
提供者: 於晨陳雨
責任編輯: 黃艷玲黃燕玲

中國國際商事法庭成立一周年是回憶過去一年中發生的事情的重要機會。

相關文章 中金公司案例追踪系列:

一,基本製度

23年2018月XNUMX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舉行,關於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機制和機構的意見“(關於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它提議成立中國國際商事法院(CICC)並促進建立多元化的爭端解決機構將訴訟與調解和仲裁聯繫起來的機制,以及在操作中應遵循的“高效,便捷和低成本”的基本原則。

25年2018月XNUMX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以下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設立國際商事法院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設立國際商事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是中金公司成立和運營的基礎。這兩份文件為成立中金公司奠定了基礎。中金公司。

29年2018月201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國際商事法庭在中國南方的深圳成立,第二國際商事法庭在中國西部的西安成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丁廣宇(丁廣宇)在21年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年會上的講話,儘管這並不嚴格,但兩個國際商事法院之間的案件分配有一定的劃分。 具體而言,案件的範圍主要根據“一帶一路”倡議的路線在兩個法院之間進行劃分:涉及“道路”路線的案件由第一國際商事法院審理,涉及“道路”路線的案件則由第一國際商事法院審理。 “一帶”的路線由第二國際商事法院處理。 (“皮帶”是指公路和鐵路運輸的陸上路線,稱為“絲綢之路經濟帶”;而“公路”是指海上路線或XNUMX世紀海上絲綢之路。)

SPC於2018年XNUMX月先後發布了“中國國際商事法庭程序規則(試行)“(國際商事法庭程序規則(試行)),”國際商業專家委員會的工作規則(試行)“(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和“關於將第一批國際商事仲裁與調解機構納入“一站式”多元化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機制的通知“(關於確定首批替代“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國際商事仲裁及調解機構的通知”。這三個文件主要規定了以下各項:(1)驗收,服務的工作程序,審前調解,審判,執行以及使用仲裁解決中金公司的爭議;(2)國際商業專家委員會的職能和組成;(3) “一站式”多元化的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與通常僅通過一種方法(即訴訟)解決爭端的其他國際商事法院不同,中金公司加強了多元化的國際爭端解決機制。 根據《規定》第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選擇合格的國際商業調解和仲裁機構,可以與中金公司共同建立糾紛調解平台,將調解,仲裁與訴訟相結合,為當事方提供解決方案。糾紛。

二。 組織架構

1.試用級別

根據規定第1條,“國際商事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常設司法機關”,它闡明了中金公司的判決和裁決屬於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的性質。 一審是終局的,各方沒有上訴權。 但是,根據《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判決,裁定,和解聲明具有法律效力的,當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重審。 (有關重試的更多信息,請參閱CJO的前一篇文章,關於 中國民事案件的審級制度)

2.法官組成

最高人民法院分別於14年2018月和XNUMX年XNUMX月任命了XNUMX名中國法官作為中金公司的法官。(有關中金公司法官的名單,請點擊 這裡為了確保CICC的法官具有復合專業知識,他們來自不同的審判部門。

在第一和第二商事法庭之間沒有區別的所有法官,統稱為中金公司的法官。 法官擁有豐富的司法經驗,熟悉國際條約,國際慣例以及國際貿易和投資慣例。 他們還精通使用中文和英文作為工作語言。

CICC法官之所以是中國法官,是因為中國法官必鬚根據中國《法官法》具有中國國籍。 
除審理案件外,中金公司法官的主要任務還包括處理當事方的諮詢以及對外的宣傳和溝通。

3.專家委員會制度

為了解決中金公司由於缺乏外國法官而造成的任何缺陷,中金公司率先建立了國際商務專家委員會系統(關於中金公司專家名錄,請點擊 這裡.)

26年2018月XNUMX日,國際商業專家委員會正式成立。 現在,中金公司專家委員會由 31名中外成員。 他們來自14個國家和地區的不同法律體系,包括國內外主要國際機構的負責人,法律專家,經驗豐富的法官和律師。 這些專家成員都精通國際法和本國法律,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國際影響力。

更正:19年2019月XNUMX日
該帖子的早期版本稱,31年有2018位中外專家被任命為第一批專家成員。那是不對的。 實際上,中金公司專家委員會的成員人數是 一開始是32。 後來,一名成員(Sundra Rajoo先生)被撤職。 現在,中金公司專家委員會由31名成員組成。 對於錯誤,我們深表歉意。 

專家成員的職責包括:主持調解,就外國法律的確定提供專家意見,以及向中金公司和最高人民法院提供專家意見。

三, 運行機制

1。 管轄權

根據《規定》第二條,中金公司對下列五類案件行使管轄權: 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選擇屬於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國際商事案件,爭議金額超過2億元人民幣; ii。 一審具有管轄權的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經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並獲得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國際商事案件; iii。 對國家產生重大影響的一審國際商業案件; iv。 根據本規定第十四條申請保存仲裁,申請撤銷或執行國際商事仲裁裁決的案件; v。SPC認為其他國際商事案件應由國際商事法院審理。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國際商事法院的管轄權既有法定管轄權(如第ii至v項)又有同意管轄權(如第i項);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下級法院(例如高等法院)管轄的案件(如第二項),最高人民法院主動下級法院的案件(如第二項) v)。 但是,中金公司受理案件的範圍不包括州際貿易或投資爭端或投資者與國家之間的投資爭端。 這兩類案件仍根據現有的國際爭端解決規則解決。

2.訴訟程序

總體而言,中金公司與其他法院具有幾乎相同的程序規則,在法律適用以及判決的承認和執行方面沒有特定的規則。 但是在以下四個方面,訴訟程序更加簡化,靈活或創新:

A.確定外國法律的靈活方法。 《規定》第8條通過增加兩種“確定法律的機構提供的”和“國際商業專家委員會提供的”確定方法,豐富了中國外國法律的確定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試行)的若干問題的意見”意見(試行))於1988年發布,其中第193條規定了五種確定外國法律的方法,具體來說,是由訴訟人提供的,由與中國訂立司法協助條約的國家中央組織提供的,由中國提供。外國使館或領事館,由外國駐華使館或領事館提供,並由中國或外國專家提供。

 B.在國外取得的證據的材料形式,收集和交叉檢驗的靈活性。 《規定》第九條允許當事各方僅以英文提交證據,而無需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提交中文翻譯。 此外,對在國外取得的證據進行公證和證明沒有強制性要求,這意味著即使沒有任何公證或證明也可以採用這種證據。 此外,《規定》第十條還規定,中金公司可以使用在線視聽等互聯網手段進行調查取證,組織質詢。

C.信息化試用模式。 中金公司採用了電子訴訟平台的做法,這體現了其在訴訟程序中的靈活性和信息化程度。 根據《規定》第十八條,中金公司通過電子訴訟服務平台,審判程序信息公開平台和其他訴訟平台為當事人提供便利,並支持備案,付款,案件檔案閱讀,證據交換。 ,通過網絡通過視頻會議進行服務和試用。

D.判決書寫作的創新方法。 《規定》第5條規定,集體評議中的少數意見可以在判決書中陳述。 但是,尚未就少數意見的公開形式達成協議。

IV。 案件審判統計

截至2019年11月,第一和第二國際商事法院已受理XNUMX起涉及來自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當事方的案件,包括意大利,日本,維爾京群島和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29年2019月XNUMX日,第二國際商事法庭(設在西安)舉行了關於 原告若開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泰國)與被告紅牛維生素飲料有限公司與第三方國際生物製藥控股有限公司之間的股東資格確認爭議.

31年2019月XNUMX日,第一國際商事法庭(設在深圳)舉行了關於 原告廣東本草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告意大利的Bruschettini SRL之間的產品責任糾紛.

以上兩個案件代表了中金公司在案件審判方面的實質性進展。 單文華教授(專家)說:“國際商事法庭不僅在一年之內完成了體制和組織框架的初步創建,而且還開始就第一批案件進行公開聽證。”西安交通大學國際商務專家委員會委員兼法學院院長)。 

 

參考:
[1]孫航,邁向國際商事爭端解決舞台中心-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成立一周年回顧,人民法院報,https://www.chinacourt.org/index.php/article/detail/2019 /07/id/4147018.shtml
[2]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英文版鏈接:http://cicc.court.gov.cn/html/1/219/index.html

提供者: 於晨陳雨

另存為PDF

你可能還喜歡

第二國際商事法庭案件警報-中國法律新聞

20月XNUMX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國際商事法院對澳大利亞馬尼拉分行和新西蘭銀行集團有限公司進行了查詢。 訴中國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涉及關於中止信用證欺詐的中止令裁定的複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