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如何為每個案件設置案件編號(case Number)?
一,案件編號的基本格式
中國法院案件編號的一般格式如下:(案件受理年份)+法院代碼+案件類型代碼+序列號。 以“((2017)京04民中第367號((2017)京04民終367號)”)為例:
“(2017)”是受理案件的年份
“京04”(京04) 是法院代碼,指的是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
“閔忠”(民終) 是案例類型代碼,是指二審民事案件
“不。 367英寸(367號) 是序列號
因此,“((2017)京04民中第367號”)((2017)京04民終367號)是指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於367年受理的第2017件二審民事案件。
接下來,我們將引導您分別編譯法院代碼和案件類型代碼。
二。 法院法規彙編規則
2016年之前,中國沒有統一的法院代碼規則,法院通常從法院全名中選擇一個或兩個漢字作為案件編號中的法院代碼。 這種做法不僅使法院代碼混亂而且難以識別,而且產生了許多重複的代碼。 例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是省高等法院,也是山東省高密市初級人民法院。高密市人民法院是縣一級的基層法院,但兩個法院的代碼均為“高”(英文直譯為“ high”)。 看到案件編號中的“高”字,人們無法確定該案件來自哪個法院,甚至更有可能認為該案件來自最高人民法院,因為在漢語拼音中, SPC的發音是“最高級人民法元”(最高人民法院),其中還包括“高”一詞。
自2016年以來,中國開始實施統一的法院法規彙編規則。 通過這套規則,每個法院都有一個唯一的代碼,通過它我們可以直接獲知法院的位置,等級,類別和其他信息。 這套規則的基本框架是:
法院所在地省的縮寫(1個漢字)+行政區劃代碼/特殊代碼(2或4個阿拉伯數字)。
中國的每個省級行政區域均使用一個固定的漢字縮寫(例如,北京(北京)的縮寫為“京”(Jing),而廣東的縮寫為“ Yue”(粵))。 所有高等法院的代碼都是所在省的中文字符的縮寫(但內蒙古法院的縮寫(裡面蒙古語,內蒙古語是“ Nei”(內),而不是“ Meng”(蒙)。 在中國縣級以上的所有行政區中,法院都有6位數字的代碼。 其中,第1位和第2位數字表示省,第3位和第4位數字表示城市,而第5位和第6位數字表示地區/縣。 中級法院的代碼必須在省級縮寫後加上第3和第4位數字,而基層法院的代碼則需要在第3至6位數字上加上後綴。 最高人民法院的代碼是“最高法”。 下表直觀地說明了各級法院法規的彙編:
特別法庭的代碼也應以其所在省的縮寫漢字開頭,隨後的阿拉伯數字通常用於表示法庭的類別。 同樣,我們使用表格進行說明:
SPC已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了中國大陸所有法院的代碼清單,並對其進行了多次更新(有關更多詳細信息,請參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14970.html)。 最近一次更新是在29年2016月XNUMX日。
三, 案例類型代碼的編譯規則
案件類型代碼(例如法院代碼)直到2016年才有統一的規則。自那時以來,規則已被多次修訂。 根據現行規定,中國法院的所有案件分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共十一類。 案例的每個類別可以進一步細分為幾個子類別。 每個子類別都有一個區分大小寫的代碼,該代碼完全由漢字組成。 以民事案件(第11類)為例:
從上表中可以看到,一些案例類型代碼是根據案例所在的階段進行編譯的,而有些則是根據案例啟動的方式或案例的內容進行編譯的。 多個子類別可以共享一個案例類型代碼。
大多數商業案例沒有單獨的案例類型代碼,但使用民事案例類型代碼。 但是,對於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院受理的初審商業案件,使用特殊代碼“商初”。 例如:“(2019)最高法律上課1”((2019)最高法商初1號)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院於1年受理的第一審一審商業案件。
對於知識產權案件,沒有單獨的案件類型代碼。 但是,如果在1年2019月XNUMX日之後獲得具有更強技術屬性的發明專利和技術秘密,則必須添加“知”字(“知識產權”的第一個字符(知識點識產權)之前的案例類型代碼。 例如:“(2019)最高法律致民中二號”((2)最高法知識點民終2號)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於2年受理的具有較強技術屬性的第二審二審民事案件。
與法院代碼一樣,案件類型代碼表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官方網站上訪問(有關更多詳細信息,請參見 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4970.html)。 最後更新於15年2016月XNUMX日。
IV。 測驗
中國有句古話:實踐所學。 根據上面的介紹,您可以嘗試解釋以下案例編號中的信息,並將其發送給 zhangchenyang@yuanhepartners.com。 如果您所有的解釋都是正確的,您可能會得到一份特別的禮物:
(2017)京0105民初第35580號((2017)京0105民初35580號)
(2017)京04民初第42號((2017)京04民初42號)
(2018)粵73民中723號((2018)粵73民終723號)
(2018)滬民再5號((2018)滬民再5號)
(2019)最高法律民終第66號((2019)最高法知民終6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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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者: 張晨揚張辰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