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2022月XNUMX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 《關於辦理人身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於 1 年 2022 月 XNUMX 日生效。
該規定詳細說明了中國關於人身保護令(PPO)的規定,該規定已納入 2016 反家庭暴力法(反家庭暴力法).
PPO機制最早建立在《反家庭暴力法》中。 截至 31 年 2021 月 10,917 日,中國法院共簽發了 XNUMX 份 PPO。 最高人民法院頒布《規定》,為法院簽發PPO制定標準規範。
根據《規定》,當事人可以在下列情況下向人民法院申請PPO:
(一)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規定)或者受到“家庭暴力”威脅的; 或者
(二)當事人受到家庭成員精神或肉體上的折磨,如被剝奪衣食,或經常受到侮辱、誹謗、威脅、跟踪、騷擾等(這些行為也應視為“家庭暴力”) )。
法院可以簽發 PPO 以實施以下措施:
(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踪、聯繫申請人及其近親屬;
(三)強制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的;
(四)禁止被申請人以任何通訊方式侮辱、誹謗、威脅申請人及其近親屬; 和
(五)禁止被申請人在申請人及其近親屬常去的一定範圍內從事可能影響申請人及其近親屬的活動。
封面照片作者: 陳以利亞 在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