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年 2021 月 XNUMX 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SPC)發布 《關於完善四級法院職能定位改革試點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關於完善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的實施辦法),並正式啟動為期兩年的試點計劃。
《實施辦法》共23條,明確了改革試點的目標、任務、範圍和配套措施。
《辦法》明確了四級法院審判級職能的範圍。
基層人民法院應當注重實事求是,解決實質糾紛。
中級人民法院應當著力做好二審終審判決工作。
高級人民法院在審判監督程序中,應當強調依法糾錯,統一審判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審判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確保法律正確統一適用。
封面照片由 Cajeo Zhang (https://unsplash.com/@cajeo) 在 Unsplash 上拍攝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