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綱要(2016-2020)”(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綱要(2016年至2020年)),指出中國法院將在未來五年內為增強知識產權(以下簡稱為IP)權利的保護而採取的措施。 為了在全世界範圍內廣為人知,SPC還提供了英文版的提綱。
現在,我們將五年綱要總結如下:
1. 1995年2014月,最高人民法院設立了其知識產權司。 2017年XNUMX月和XNUMX年XNUMX月,北京,廣州和上海設立了自己的知識產權法院。 XNUMX年初,在南京,蘇州,成都和武漢成立了專門的知識產權裁決機構。
2.截至2016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或依法授權224個中級人民法院對涉及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設計,壟斷和馳名商標確定的民事案件具有特別管轄權。 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了167個基層人民法院對一般性民事知識產權案件行使管轄權。
3.如今,有5,000多名知識產權法官,法律助理,技術審查人員和法律文員正在各級地方法院工作。
4.世界正在迎來新一輪的技術革命和產業轉型。 發達國家利用知識產權作為提高其在全球經濟和技術格局中的競爭力的有力工具,正在國際貿易中執行更加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 知識產權正日益成為全球競爭中的決定性優勢。 五年綱要旨在進一步改善中國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系,增強司法保護能力,更好地突出司法機構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的領導作用。
五,中國法院對所有所有製經濟實體和各民族政黨提供合法權利的平等保護,並遵守權利,機會和規則的平等原則。 所有實體和當事方,無論是公有還是私有,無論中國人還是外國人,都有權在知識產權訴訟中享有平等的程序和實體權利。
6.為了建立更健全的技術事實調查機制,應確定技術審查人員,技術諮詢專家和技術專家證人等輔助司法人員在技術事實調查中採用的方法,並確定技術人員的能力和資源。充分利用了調查功能,並建立了一個用於查找和確定技術事實的協調系統。
7.中國法院應建立公正合理的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制度,該制度應具有相稱性和協調性,並具有補償性的主要作用和懲罰性的輔助作用。 這將是一個可以補償權利人損失的利益,剝奪侵權者任何利益並讓敗訴方支付費用的系統。
8.將利用中國國際知識產權交易保護基地(上海)建立具有國際知名度的知識產權智囊團。 進一步的努力包括組織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知識產權研討會和交流活動,以及加強宣傳活動,以促進中國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方面的成就。
進一步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包括派代表參加國際會議,參加海外學習旅行,組織國際論壇,邀請外國法官和學者來華交流,以與時俱進地了解全球知識產權保護的最新動態。 ,促進溝通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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