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們的研究 CJO的案件清單, 為了 在中國承認或執行外國判決,平均訴訟時間為584天,法庭費用不超過爭議金額的1.35%或500元人民幣,律師費平均為爭議金額的7.6%。
數據的依據如下:
一,時間:584天
承認和執行判決的程序時間可分為兩個階段:(1)承認和(2)執行。
1.識別時間:344天
我們收集了中國法院關於承認記錄了該案受理日期和判決日期的外國判決的裁定,據此我們計算了中國法院處理此類案件和作出裁定的時間。
具體而言,我們在33項裁定中找到了上述兩個日期。 識別的平均時間為344天,最長為876天,最短為37天。
2.執行時間:240天
很難從公開渠道得知具體案件的執行期限。
但是,被承認後,外國判決的執行與中國判決的執行沒有什麼不同。 因此,我們可以根據有關中國判決執行的平均數據做出可靠的估計,這些數據可從公開渠道獲得。
為此,我們使用來自 做生意2020 世界銀行的裁決,這表明中國法院需要240天才能執行判決。
二。 費用表
1.訴訟費用:不超過爭議金額的1.35%或人民幣500元
我們在24個案件的裁定中發現了法院費用的描述。 24起案件的平均訴訟費用為10,269元。 但是,該平均值可能無法真正表明實際法庭費用的數額,因為我們可以看到在這些案件中使用了兩種不同的標準:
(一)訴訟費在1元以下的案件有20起,其中訴訟費在1,000元以下的案件有19起。 這些案件似乎是按案件收費的,而法庭費用的數額與有爭議的數額無關。
這20個案件的訴訟費用接近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的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收費標準(500元人民幣) (以下簡稱“ SPC”)。[1] 因此,我們估計大多數法院都會參考此標準來確定外國判決承認和執行案件的法院費用。
(2)訴訟費在人民幣4元以上的案件有10,000件,分別為12,881元,25,411元,55,120元和146,607元。 在這些情況下,法院費用似乎是根據爭議的金額計算的,它們大大增加了所有案件的平均法院費用。
根據 2006年支付法院費用的措施,對於執行外國判決的案件,法院費用的計算是基於每個案件爭議金額的累進費用制度。 一般而言,一萬美元的案件的法院費用約為1.35%,一十萬美元的案件為10,000%,五十萬美元的案件為1.37%,一百萬美元的案件為100,000%,一百萬美元的案件為1.07% 500,000萬美元。 換句話說,法庭費用最多佔訴訟標的的0.92%。
以上兩個收費標準表明,一方面,在大多數中國法院中,承認和執行外國判決的案件的法院費用相當低; 但是,另一方面,由於最高人民法院尚未闡明此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因此某些法院可能會根據爭議金額收取費用,從而提高了平均法院成本。
綜上所述,我們現在可以得出的結論是,法院的訴訟費用是爭議金額的1.35%以內或500元人民幣。
2.律師費:爭議金額的7.6%
通常,不公開律師的費用,因此我們很難從公開來源獲取數據。 一般來說,在中國大多數民事案件中,律師不收取小時費。 相反,他們收取固定費用或中獎金額的一定百分比。
通過參考 做生意2020 根據世界銀行的數據,中國律師平均收取索償價值的7.6%。
或者,我們可以用另一種方式進行估算。 在2018年之前,中國政府設定了政府指導的律師費價格。 儘管政府不再限制律師的收費方式,但實際上,中國律師的收費基本上與上述指導價相距不遠。
根據北京市政府2016年發布的最新收費標準,在訴訟的每個階段,[2]中國律師可以根據索賠價值確定或有費用,其計算方法也是漸進式的。
根據北京市政府的漸進式:
(1)索賠額為1萬美元的案件,按6.5匯率計算,每個階段的法院費用為44,000美元,兩個階段的總律師費佔8.8%;
(2)對於索賠價值為2萬美元的案件,按6.5匯率計算,每個階段的法院成本為74,000美元,兩個階段的總律師費佔7.4%。
該標準接近世界銀行的統計數據。 因此,根據世界銀行的數據,律師費可被視為索償價值的7.6%。
參考: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收費及審查期限問題的規定(法釋〔1998〕28號)。
[2]《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京發改規[2016] 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