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民事訴訟中,證人的虛假證詞和當事方的虛假陳述非常普遍,這通常損害了法官對證人和當事方所說內容的信任。
在先前的 發表,CJO介紹了中國民事訴訟中的偽證罪。 這篇文章將專門介紹兩種作偽證,即證人的虛假證詞和當事方的虛假陳述。
在中國的《民事訴訟法》中,證人不包括當事方。 因此,當事方陳述案件事實時,他們不是作為證人而是作為訴訟人作證。 因此,我們將在這篇文章中分別描述兩者。
1.證人的虛假證詞
證人在審判中作偽的現像很普遍,這是長期困擾中國民事訴訟的問題之一。 [1]這也導致中國法官普遍不願接受證人的證詞。
正如安徽省淮南市中級法院王洪用法官在2017年發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的那樣,他已向法官,律師和訴訟人發送了110份問卷。 根據調查結果,有74%的受訪者認為證人證詞的可信度相對較低或非常低,80%的受訪者認為採用證人證詞的可能性較低或什至為零,70%的受訪者認為他們已經作了偽證。被發現,還有1.8%的人說他們已經看到證人因偽證而受到懲罰。 [2]
此外,王法官還收集了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於31年2013月30日至2014年19月5日發布的所有民事判決書,其中有26.3項涉及證人的證詞。 在這些關於證人證詞的判決中,只有14(73.7%)人採用了證人證言,而有XNUMX人(XNUMX%)沒有採用證人證言。 因此,可以看出,即使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也不信任證人的證詞。
此外,重慶市江北初級法院盧軍法官和其他兩名法官在調查中還發現,證人證詞的採用率為26.82%,與最高人民法院的數據相差無幾。 [3]
在地方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證人證詞的採用率很低,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證人作證的確在各級法院中很普遍。
CJO的前一篇文章已經分析了為什麼偽證在中國民事訴訟中普遍存在。 以下將進一步詳細解釋證人為何作偽證如此普遍:
首先,法官不願對證人負責。 正如安徽省王法官所言,許多法官認為:“如果發現虛假證詞,排除證據就足夠了,無需繼續對證人負責。” 重慶的陸法官還說,有90%的法官發現證人作偽證,只有20%的法官批評了證人,而且沒有法官懲罰過這種證人。
其次,勝訴方和敗訴方都不會對民事偽證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賠償,儘管該方可能確實由於證人的偽證而蒙受了損失。
第三,證人常常認為法官很難查明他們的證詞是否虛假,而且很多時候法官都沒有發現虛假的證詞。 儘管法院對許多偽證案件進行了審查,但在證人眼中這只是偶然。
由於證人作偽證的可能性很高,而且大多數法官認為,證人是由於與當事方的特殊關係或出於利益目的而出庭作證,因此法官認為證人不是中立的,他們的證詞不可信,這解釋了為什麼他們不願採用證人的證詞。
相關文章:
中國法官在民事訴訟中牽涉作偽證的雙手
文獻證據-中國民事訴訟中的證據之王
2.雙方的虛假陳述
中國的《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當事方作出真實陳述的義務,也沒有提供措施懲處當事方虛假陳述。
實際上,當事方在訴訟中作出虛假陳述甚至被視為熟練的訴訟技巧,不會被視為輕易導致當事方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 因此,當事方常常通過虛假陳述使法官感到困惑。
如果法官發現當事方在法庭上作了虛假陳述,通常的做法是不承認當事方陳述的事實或不支持他/她的主張。 如果在判決生效後發現虛假陳述,法院將在重審程序中撤銷原判決以糾正錯誤,但不會懲罰當事方。
但是,2015年後變化正在發生。如果原告捏造事實並據此提起訴訟,並對訴訟結果產生重大影響,[4]則可能構成中國刑法中的“虛假訴訟罪”。 [5]這是2015年《中國刑法》新增的一項犯罪,旨在應對日益嚴重的“假”訴訟問題。 但是到目前為止,CJO尚未收集到任何因該罪行被定罪的刑事案件。
3。 結論
由於證人或當事方的陳述很可能是虛假的,因此中國法官通常會對他們持懷疑態度,他們需要更多其他證據來證明這些陳述是否真實。 如果您要在中國提起民事訴訟,最好的策略是除了提供自己關於案件事實和證人證詞的陳述外,還提供其他相關證據,最好是書面證據。
參考文獻:
[1]丁红斌.完善民事、行政诉讼参加人伪证罪立法的思考.福建法学.2000,2:56-61 [2] 王洪用.误证与伪证:论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可靠性[J].时代法学,2017,15(06):77-86.
[3] 卢君,肖瑶,吴克坤.信任修复:现行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以某直辖市基层法院716件证人出庭作证案件为样本[J].法律适用,2015(06):105-110.
[4] 张明楷.虚假诉讼罪的基本问题[J].法学,2017(01):152-168.
[5] 纪格非.民事诉讼虚假诉讼治理思路的再思考——基于实证视角的分析与研究[J].交大法学,2017(02):21-30.
如果您想與我們討論該帖子,或分享您的觀點和建議,請聯繫Meng Yu女士(meng.yu@chinajusticeobserver.com).
如果您希望收到新聞並深入了解中國司法系統,請隨時訂閱我們的新聞通訊(Subscribe.chinajusticeobserver.com ).
黃艷玲 也有助於該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