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年2021月13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通過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打擊網絡虛假信息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網絡犯罪信息的治理的決定).
《決定》對虛假信息進行了界定,要求建立打擊網絡虛假信息的機制,指導相關宣傳教育,並對打擊網絡詐騙行為提出了針對性的規定。
鑑於網絡虛假信息涉及多個領域和行業,《決定》從三個方面加強打擊網絡虛假信息的機制:
(一)各級政府要建立打擊網絡虛假信息的機制,並將其納入本級依法治網;
(二)各主管部門要履行打擊網絡虛假信息的具體職責; 和
(三)網絡空間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的執法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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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