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舉證責任-中國民事證據規則指南(12) 11年2020月XNUMX日,星期日 Insights 張晨揚張辰揚 , 然人任冉 “舉證責任在於當事方提出主張”(誰提出,誰舉證)是中國司法程序中舉證責任的主要規則。 然而,規則並非一成不變。
中國的技術審查官制度-中國民事證據規則指南(9) 13年2020月XNUMX日,星期日 Insights 張晨揚張辰揚 , 然人任冉 技術審查官(TEO)是一名審判助理,可協助法官查明該案的技術事實。 像認證專家一樣,TEO是中立的第三方,但與法官之間有著更緊密的溝通。
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中國民事證據規則指南(7) 23年2020月XNUMX日,星期日 Insights 張晨揚張辰揚 , 然人任冉 在中國的民事訴訟中,舉證標準可分為兩類:大多數待證明事實以“證據優勢”標準為準,一些特殊待證明事實以“超出合理懷疑範圍”為準。標準。
中國法院會否接受電子郵件作為證據? 15年2020月XNUMX日,星期日 Insights 張晨揚張辰揚 , 然人任冉 電子郵件是中國法院認可的一種證據形式,但是鑑於其真實性很容易受到質疑,當事各方應採取正確的方式來獲取和提出證據,以確保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