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法觀察員

中司觀察

English阿拉伯語簡體中文荷蘭人法國德語印度語意大利日文韓語葡萄牙語俄語西班牙語瑞典希伯來語印度尼西亞越南語泰語土耳其馬來語

中國法院改革(2013-2016)(白皮書,2017年3月)第XNUMX部分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

內容

部分1

前言

一,中國法院制度與改革進程

二。 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

三, 加強人權司法保護機制

部分2

IV。 人民服務的司法權

五,完善司法責任追究制度

六。 深化司法公開

七。 促進司法民主

部分3

八。 促進專業化的審判和單位管理

九。 改善司法人員的正規化,專業化和專業化

十,促進法院信息化

結論


八。 促進專業化的審判和單位管理

專業審判和單位管理是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 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專門的司法機關和司法手段,審理和審理專門案件,建立適合案件審判法的司法工作機制,對內部機關的設立進行試點改革,以確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開展民事,行政和刑事知識產權案件三合一審判的改革。 5年2016月XNUMX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在全國法院促進民事,行政,刑事知識產權案件三合一審判的意見》,要求除北京,上海,廣州三地的知識產權法院外,其他知識產權審判機構也應當執行各級人民法院部門更名為知識產權審判庭,負責審判所有民事,行政,刑事知識產權案件。 為了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法院的示範作用,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南京,蘇州,武漢和成都的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已開始對某些跨地區知識產權行使管轄權。案件。

完善海事案件特別管轄制度。 中國是世界上擁有最多,最完善的海事司法機構和處理海事案件的國家。 為進一步拓寬藍色經濟空間,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了相關的司法解釋,調整了海事訴訟管轄制度,合理擴大了海事管轄範圍內的案件範圍。海事法院,並推動建立了針對海事案件的特別管轄權制度,該制度側重於民事和商事案件,同時還涵蓋其他領域的案件。 為了促進海洋司法理論和實踐的創新,培養優秀的海洋司法專業人才,加強中外司法交流與合作,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國際海洋司法研究中心和國家法官學院青島海事分院。於16年2015月XNUMX日在山東青島舉行。

促進建立環境與資源案件專業司法機制。 2014年2016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環境與資源法庭,並指示各地區法院加強環境與資源案件司法機構的建立。 截至558年底,全國各地人民法院共設立15個環境,資源案件​​法庭,合議庭和巡迴法院。 貴州,福建,海南等地區的2016個高級人民法院已經建立了環境和資源法庭,江蘇,重慶等地區的環境和資源案件已經建立了三級司法系統。 3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指定環境與資源法庭負責二審行政案件和針對任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行政案件再審,並就此類案件進行監督和指導。 地方法院也在探索環境和資源案件的專門審判方式,例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了XNUMX個基層法院,對跨地區環境和資源案件實行集中管轄。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XNUMX個法院對民事,行政,刑事環境和資源案件進行集中審理。

促進建立破產清算案件專業司法機制。 為了有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破產清算案件審判的專業性,最高人民法院於2016年XNUMX月發布通知,要求中央直轄市至少指定一名中間人。設立破產清算庭,由省會或者省以下城市的中級人民法院設立破產清算庭。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導下,北京,天津,深圳,石家莊,長春,合肥,濟南,鄭州,成都,沉陽,太原,福州和廈門等城市的中級法院設立了破產清算法庭。

推進法院內部機構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有關部門一道,積極推進省以下人民法院內部機構的試點改革,在全國范圍內指定205個試點法院。 試點法院本著精簡行政,提高效率,服務於審判,逐步建立機關,協調推進改革的原則,整合了內部機關,調整了內部機關的職能,實現了單位管理。 。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將審判職能,公務管理,行政支持和黨群宣傳等四個部門分別由15個綜合職能部門合併為四個大部門,將綜合職能部門改革為“大部門”。 經過上述改革,綜合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僅佔法院常務工作人員的10.9%,綜合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減少了22人,會議減少了34%,從而實現了裁員的目標。綜合部門的數量,功能的整合,優勢互補和高效的運作。 深圳前海法院,珠海橫琴法院等新成立的法院,通過讓司法團隊行使司法權力,探索了新的設立法庭的模式,並簡化了綜合職能部門,從而改善了整體工作效率和容量。

九。 改善司法人員的正規化,專業化和專業化

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國家的總體安排,結合中央政府的有關部門,改革了法官選拔任用制度,完善了司法人員的分類管理制度,促進了製度的建立。為法官設立一個單獨的職位等級,並據此確定其薪酬,以提高法官的榮譽感和對他們職業的呼喚。

全面開展法官定額制度改革。 各省級上級人民法院根據處理的案件數量,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人口所在地的基本情況,科學地將法院法官定額劃分為三個等級。選址,並考慮法院的審判和職能水平,法官的工作量,輔助司法人員的配備等因素,並根據案件數量和人員結構的變化動態調整法院的名額。 廣東省法院主要根據案件數量,決定在案件少但人員豐富的汕頭,法官比例應低於30%,在深圳,東莞,中山等城市,法官比例應高於50%。那裡病例很多,人員很少。 截至2016年底,有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完成了配額制法官的任命,共有104,4442個高等法院,27個中級法院和340個草場任命了2,623名法官。紮根法院。 改革後,試點法院不再在其司法行政部門設立法官職位,並將其工作人員的85%以上分配給審判工作。 例如,上海法院案件處理部門的法官人數增加了8%,法官與輔助司法人員的比例從改革前的1:0.75變為改革後的1:1.7。 在北京,一線司法人員從21.4人增加到6,128人,增長了7,550%;輔助人員從68.8人增加到2,689人,增長了4,538%。

改革法官選拔任用制度。 試點地區已建立了省級法官選拔委員會,由法官代表和有關平民組成,並製定了公開,公正,公正的法官選拔和任命程序,以確保只有品行端正,經驗豐富的優秀法律從業人員才能做到。高專業水平將成為法官候選人。 為完善各級法官selection選制度,13年2016月201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於建立法官establishing選制度的意見》。檢察官一級表示,規定地方一級以上人民法院的法官一般應當一級選拔,上級人民法院可以選擇性地從地方人民法院任命法官。它下面的第一層或第二層。 7年62月,最高人民法院率先從較低一級的人民法院公開選拔法官,並最終從全國地方法院的2014名申請者中選出195名優秀法官。 建立了從合格的律師和法學家中徵聘法官的製度。 76年75月,最高人民法院實施了從專家,學者,律師和其他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中公開選拔高層次司法人才的方案,最終從專家,學者,高級律師和傑出的檢察官中選出44人。申請人2015人,其中專家學者XNUMX人,律師XNUMX人,黨政部門工作人員XNUMX人。 XNUMX年,上海法院公開從司法機構外部選拔一名法官,青海法院公開從司法機構外部選拔三名法官。

推進司法人員分類管理。 為了進一步優化法院的人力資源配置,中國法院將司法人員分為法官,輔助司法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並對不同的人員類別採用不同的管理制度,以確保每個人都得到分配。明確職務,自負其責,完善了法官助理,書記員,執法人員,司法警察等輔助司法人員的管理制度,科學確定了法官對輔助司法人員的比例,有效降低了法官的比例。法官進行的例行和程序工作量。 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共同製定了試點方案,改革了司法助理和書記員職位,提高了司法助理的錄用和聘用方法。 各地法院都擴大了輔助司法人員的來源,並探索了社會服務外包,以優化輔助司法人員的結構。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大力推進文員制度改革,制定了文員職務等級標準和文員培訓考核辦法,適當確定了文員職務,職務數量和職責,並規定一線法官與文員的比例應為1:1,從而改變了過去許多法官共用一個文員的局面,有效地解決了許多案件的人少問題。 廣東制定了勞動合同聘用的司法輔助人員管理辦法。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建立了“三級九級”員額管理制度,將法官助理和文員分為高,中,初等等級,每個等級設置三個等級,並將薪酬與等級和等級聯繫起來。 。

改革法官職務和薪金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結合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制定了改革審判員職等和審判員薪酬制度的試點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規定的“四級,十二級”法官等級制度,在法官配額制的基礎上,試點計劃實現了從法官專業等級到專業等級的分離。他們的行政級別,充分體現了法官在職級設置,晉升方法,晉升資歷要求,晉升比例,考核,處罰,薪金制度等方面的專業特點,並規定可以根據以下條件提拔法官他們有選擇地或專門地擔任他們的職務,並實行與其他公務員不同的法官人事管理系統。 根據試點計劃,只要他認真履行職責,即使他不擔任職務,任何級別的人民法院法官都可以根據其資歷晉升為一定級別,而不受職位數的限制。領導地位; 晉升到較高的法官級別要受比例或數量控制; 如果法官非常優秀或由於工作的特殊需要,則可以晉升為例外或一次不超過一個年級。 試點計劃根據法官的專業特點,為法官建立了單獨的薪酬體系,大大提高了法官的薪酬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了《關於法官和輔助司法人員績效評估和獎金分配的指導意見》,並根據法院工作的實際情況,建立了與工作職責和實際績效相關的績效獎金分配機制,因此以充分調動一線辦案人員的積極性。

建立法律研究學者和法律實習制度。 為加強人民法院與法學院,法學研究機構之間的司法合作與交流,完善法律從業人員培訓機制,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法學研究學者和法學實習制度,在三個地區接待了179名法學實習生。分兩批和10名法律研究學者。 這些法律實習生在法官的指導下,以法官助理(實習生)或書記員(實習生)的身份參加了案件記錄,法律文件的準備,專題研究和其他輔助司法工作,以探索一種新的模式。司法人員的分類管理。

嚴格規範司法人員下班後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結合中央政府有關部門,發布了有關文件,禁止司法人員與訴訟人,律師,特別是有關方面或中介機構進行六種接觸或交流,要求司法人員處理案件。在工作地點和工作時間內接待訴訟人,律師,特別是有關人士或中介人,並禁止從任何司法機關辭職的司法人員在由該司法機關處理的任何案件中擔任程序律師或辯護人,以及因違反法律和紀律而被終身免職,因此被免職。

十,促進法院信息化

信息化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具有根本,全面和戰略意義的重要地位。 為了適應“互聯網+”時代帶來的新挑戰,最高人民法院加強了法院信息化3.0版和“智能法院”的建設(《國家信息技術發展戰略綱要》中也包括) ,並藉助大數據技術頒布了《 2016-2020年人民法院信息化五項發展計劃》,旨在改善IT基礎架構,促進全面覆蓋,移動互聯,跨境集成,深度應用,透明度,各種信息的便利性,可訪問性,安全性和可控性,改善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制度和司法能力的現代化。

改善信息技術和IT基礎架構開發的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法院信息化標準,建立了信息化評估體系,涵蓋了開發,應用,服務,管理,安全和效果六個方面的指標,為全國法院信息化標準和評估提供了統一指導。 。 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在不斷改善信息技術基礎設施,並在全國范圍內促進法院“一個網站”的發展。 2016年3,520月,我國所有法院,包括9,277個法院,39個法庭和20,000個海事法院都與特別法院網站建立了聯繫,從而為實現網絡的整體連接,數據的全面覆蓋和所有數據庫的可訪問性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人民法院的服務。 迄今為止,在法院IT硬件的發展中,全國已建立了2,160多個科學技術法庭和98多套遠程訊問系統,全國XNUMX%的法院已經建立了基於IT的訴訟服務大廳和大屏幕,通常使用指南平台,查詢機,聯網計算機和其他IT設施。 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建立了數字圖書館。

實現司法信息的全覆蓋和系統整合。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國家司法和審判信息資源管理中心,實現了全國法院數據和視頻信號路徑的20,000萬多條的採集,發送,顯示,管理和控制,並提供了實時功能。全國四級法院現場審判的現場直播,交流,通訊,集中數據管理等。最高人民法院為人民法院數據建立了集中管理平台,實現了存儲,顯示,交換和存儲。整理全國法院信息,逐步納入司法統計信息和人事管理信息。 迄今為止,該平台已收集信息超過94.25萬件,文件超過46.30萬件,司法研究項目259個,司法人員信息24,000多個,司法行政信息15.17萬個; 為全國法院自動生成470,000萬份報告,報表,10萬條統計數據和100億多條案件信息,並自動建立了涵蓋法院,報告,案件的三級相互核實機制,改變了傳統方式手工統計,實現了人民法院司法統計的重大發展。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數量若干規定》及補充標準,《人民法院案件信息標準》(2015年)等規範性文件,對全國3,512家法院實行代碼化管理,共建立了三部。級案件類型系統,將案件分為十種,10個子類型和52個子子類型,涵蓋了131種行使司法職能和權力的活動,從而為建立新的司法標準體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案例信息。

促進各種信息平台的優化,升級和深入應用。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統一指導下,各地人民法院不斷完善各種信息平台,實現了該平台在為人民服務,判​​決執行,司法管理和社會服務等方面的深入應用。大力推動“互聯網+訴訟服務”的發展,開發了許多在線服務,例如在線案件備案,在線調解,遠程法院審判,電子服務和在線發布信息,以方便人們。 人民法院完善了司法信息管理系統。 到目前為止,全國99%的人民法院已經建立了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了司法活動中主要程序節點的在線信息流轉,案件檔案的數字化管理,審判期限預警,程序監控,風險評估和質量評估,並開始為法官提供支持審判的智能服務,例如有關法律法規的諮詢,指導案例,參考刑罰的計量,一鍵排版和錯誤的智能更正。 人民法院在集中數據管理平台上,借助大的司法數據和信息,深入探索和利用司法數據的價值,建立了審判質量,效果,熱點問題和特殊類型訴訟結果的分析機制。案件,以改善對審判工作情況,容易引起爭議和爭議的領域以及經濟發展狀況的預測。 到目前為止,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完成了70份關於人民福祉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特別分析報告,為科學決策提供了有力的數據支持。 建立了一個適用於中國法律的數字在線服務平台(“法新”),該平台收集了超過20萬個判決,典型案例,法律文件,這些法律文獻以及其他類型的法律文獻,總計超過10億個單詞,並對大量的法律規定,案件要點,法律意見和文書信息進行深入的處理和智能推送,從而滿足了各類人群的多種多樣,精確的司法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司法案件研究所,開通了《中國司法案件在線》,在大數據技術和互聯網的支持下,收集並出版了大量中外案件,並以智能方式製作了公認的典型案件。 ,從而促進形成清晰明確的社會指導。

積極利用大數據提高辦案質量和效果,為司法改革服務。 各地區法院在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雲計算,機器學習等技術的幫助下,一直在積極探索IT應用領域和方法,充分發揮了IT和大數據的支持和保護作用。數據在執行判決,司法管理,司法服務,司法改革等領域。 在貴州,建立了整合公安,檢察機關,法院的案件在線處理合作系統,實現了電子政案文件的掃描副本和文本數據的雙重流轉,並納入了統一的證據證據標准設置模塊。在公安,檢察機關和法院的刑事案件中。 調查人員應將所有獲得的證據同時上傳到系統中。 該系統將根據預設的證據標準和要求,進行檢查和驗證,並給出提示和預警。 任何不符合預設證據標準和要求的證據都將無法進入訴訟程序的下一階段,從而統一了刑事證據標準,並防止了對人民的不公正,錯誤或錯誤指控或判刑的案件。 河北省法院已經建立了“智能”審判支持系統,該系統通過參考大量的判決,並分析正在處理的案件的所有電子案件檔案,總結了案件的特點和基本要素,並根據事實,爭議焦點,適用法律和案件的其他情況,將與處理中的案件直接相關的指導或參考案件自動,準確地推送給處理該案件的法官。 上海市法院建立了“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大數據信息系統”,通過大司法數據的應用,完成了標準化大數據庫,現代數字機房,集體雲平台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制定了案件權重計量製度,司法機關公信力評估標準和製度以及法官年度處理案件數的計量方法,大力促進了判決的執行和司法改革。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制定了1,023種訴訟因由的案件權重係數,實現了對不同類型,不同程度,不同領域案件的法官工作量和績效的綜合評估。確定法官配額和分配司法資源的科學依據。 浙江省法院對道路交通事故進行了在線綜合數據處理,打破了調解組織,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公安機關和法院之間的數據壁壘,並根據案件判決標準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適用於當事方和法官的賠償計算器,以便當事方可以自己計算賠償並為最終裁決形成合理的期望。

結論

新一輪司法體制改革以問題為中心,以目標為指導,從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根深蒂固的問題開始,涉及到公眾最關心的直接和現實利益的問題。 這種改革是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始終遵循著正義法則,探索中國特色的司法體制改革之路,著力建設和完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司法體制,並一直在向前推進。依法循序漸進,將自上而下的設計與試點相結合,以確保改革穩健進行。

人民的理解和支持是司法改革的原動力,人民的收穫感是評價司法改革的標準。 面對新時代的新挑戰,人民的新期望和科學技術的新進步,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將始終推進,永無止境。 下一步,人民法院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緊密圍繞黨中央,堅持不懈地追求使每個司法案件中的公眾體驗公平正義,忠於使命,始終開拓進取的目標。不斷努力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完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司法體制,為建設法治社會主義國家和實現中國的“中國夢”做出新的巨大貢獻。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返回上一頁 部分1 or 部分2 中國法院改革(2013-2016年)》(白皮書,2017年XNUMX月)。


單擊此處在以下位置查找原始資源 Eng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