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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書,2016年2月)第XNUMX部分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

二月2016

內容

部分1

前言

一,中國法院制度及其改革進程

二。 確保依法獨立和公正地行使司法權力

三, 加強人權司法保護機制

IV。 完善審判權運作機制

五,促進司法透明度

六。 擴大司法民主

部分2

七。 加強以人為本的司法

八。 提升法院人員的專業素養

九。 增強法院的信息技術能力

結論


七。 加強以人為本的司法

人民正義和司法正義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在積極建設一個開放,動態,透明和親民的陽光司法機制。 最高人民法院通過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促進訴訟服務中心和人民法庭建設,以及完善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不斷完善以人為本的司法機制。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 為了從法律上維護當事人的訴權,解決“難以立案”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對法院的案件受理制度進行了改革,將案件審查復議制度也轉變為案件受理。註冊系統。 結果,對於那些應當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將予以受理並處理每項請求。 備案登記制度自1年2015月9.944日起施行。此後,只要符合形式要求,人民法院將受理當事人提出的所有申訴,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受理。 29.54月至95月,全國所有法院受理的立案案件超過26.45萬件,同比增長66.51%。 當場立案立案率達58.66%,其中,民事案件同比增長XNUMX%,行政案件XNUMX%,刑事自訴案件XNUMX%。 根據社會各界的普遍意見,通過實施案件備案登記制度,他們在保護訴訟權利方面更加全面,為人們參與訴訟提供了更多便利,在法院的審判工作中獲得了更多的陽光。 。

加強訴訟服務中心建設。 為方便人民提起訴訟,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全面推進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 依托現代信息技術,建立了訴訟服務大廳,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站,12368訴訟服務熱線,移動應用等訴訟服務平台,滿足了人民群眾的多種司法需求。 不同地區的地方法院相繼建立了訴訟服務中心,整合了法院的各種對外業務,這些業務從外部為社會和人民服務,從內部為法官服務,提高了審判效率。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通過構建全面,立體,多維的訴訟服務新模式,促進安徽省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的建設,以科學,人性化,信息化的方式進行管理,三級人民法院江蘇省建立了統一的12368訴訟服務平台,該平台包含訴訟服務,案件備案登記和與訴訟有關的請願等多種功能。 該平台上有幾個工作模塊,包括在線案件歸檔,在線付款,材料提交,案件查詢,與法官聯繫,在線投訴,在線請願書,在線審查案捲和指定錄音。 廣東深圳羅湖市初級人民法院已經建立了微信公眾號平台。 方便人們辦理網上立案申請,查詢案情,獲取訴訟指導,查詢信用記錄等。

推進人民法庭建設。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見》,積極推進以中央人民法院為初級法院,社區人民法院和巡迴審判機構為二級法院的審判庭結構,優化了人民法院的地域佈局和人員比例。人民法院。 每個基層人民法院將結合本國管轄範圍的實際情況,以科學的方式構建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工作機制。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要求,除高度專業化的案件外,所有案件均可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以方便人民當場提起訴訟,真正減輕了提起訴訟的麻煩。 近三年來,重慶市人民法院共審結民事案件183,574件,佔重慶市一審結案總數的25%。 鑑於重慶農村地勢較高,山勢陡峭,交通不便,重慶法院已建立起272個人民友好的訴訟站和1,142個人民友好的聯絡點,並僱用了6,227個人民友好的聯絡人。 居住在那裡的人們可以在不離開鄉村的情況下解決糾紛,並且可以在不離開城鎮的情況下完成訴訟。

完善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 2015年50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了全國法院關於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工作的推進會議。 會議確定了中國的2015個法院為示範法院,確立了“國家指導,司法促進,社會參與,措施多樣,法治保障”的現代爭端解決理念。將改革工作全面部署到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上。 一是建立規范運作的各種形式的訴訟調解對接機制。 充分發揮案件轉移,審前調解,指定調解,委託調解,來賓調解和司法確認等製度。 其次,創新高效,便捷,靈活,開放的訴訟調解連接方式,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構建全方位,多層,綜合的糾紛解決網絡系統,提高糾紛解決效率。 第三,改善訴訟和調解對接關係,具有良好的基礎和良性互動。 完善法院與行政機關,人民調解組織,行業調解組織,商業調解組織,仲裁機構之間的銜接機制,建立科學,系統的,多元化的糾紛解決制度。 24年2014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指定81.12個法院和單位為訴訟和調解對接的示範法院/單位,以解決保險糾紛。 這為其他領域爭端解決機制的建設提供了可複制和可推廣的經驗。 四川省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充分調動和利用了各種糾紛調解資源,5.19年通過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XNUMX%,真正通過審判程序解決並由審判解決的案件僅佔XNUMX%。 ,因此在訴訟和非訴訟對接機制上形成了“美山經驗”。 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初級人民法院通過改進對某些類型案件的審前調解程序,以及“審前轉案,充分利用社會調解力的“審判和司法確認中的(調解)委託”。 節省了司法資源,提高了司法效率。

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政府其他部門共同發布了《關於完善國家司法援助制度的意見》。 地方法院積極探索建立統一的司法救助處理機制,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為生活艱難,因犯罪或民事侵權受到傷害但未能獲得有效救助的案件當事人提供幫助。 2014年和2015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安排了2.47億元人民幣和2.949億元人民幣的援助資金。 80,000年,有超過2014個當事方獲得了司法援助。

完善與訴訟有關的信訪工作。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與訴訟有關的信訪工作,促進人民群眾訴訟,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在加強信訪的信息化建設。 最高人民法院遠程視聽案件受理系統於2014年2014月啟動。受理法官可以使用該遠程視聽案件受理系統,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與一審法院及原告法院進行“視而不見”通訊。提出請願的人。 自8,200年2014月使用以來,該系統已完成33.6多次請願書通信,大大減輕了人們四處奔走的麻煩。 XNUMX年XNUMX月,最高人民法院啟動了在線申訴申請平台。 當事人填寫投訴書信息並提交有關材料後,就完成了網上投訴書,其後可以隨時隨地登錄查詢投訴書的進度和反饋。 在線投訴上訪平台暢通了投訴上訪渠道,減輕了群眾負擔。 在啟動遠程受理系統和在線投訴請願系統後,見證了訪證的批次和來訪人數均同比下降了XNUMX%。

八。 提升法院人員的專業素養

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國家的統一部署,與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合作,改革法官選拔任用制度,完善法院人員的分類管理制度,促進建立單獨的職務後審制度。支持法官薪酬制度,增強法官的職業榮譽感和使命感。

改革法官選拔任用制度。 試點地區將建立由法官代表和省級其他社會成員組成的法官selection選委員會。 制定公開,公正,公正的甄选和任命程序,以確保只有具有良好人格素養,豐富經驗和高度專業知識的優秀法律人才才能成為法官候選人。 2015年2,296月,上海啟動了有名額限制的法官selection选和任命工作。 共有25.5個selection选和任命步驟,即申請和簽字,職位承擔,資格審查,績效評估,配額審查,評審委員會面試,selection選委員會介紹和辯護,黨組檢查,按等級任命和罷免。 經過歷時八個月的擇優甄選,首批31名法官已成為上海市所有法院的定額法官,佔法院授權人數的2015%。 截至XNUMX年XNUMX月XNUMX日,海南,青海,吉林和湖北也相繼完成了配額法官的甄選。

完善逐級選拔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逐級選拔改革方案,率先公開從下級人民法院選拔司法人員。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嚴格的甄選程序從中國62家地方法院的申請人中選出XNUMX名優秀法官。

建立有資格的律師和法律專家的法官徵聘制度。 201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從法律專家和學者,律師,其他機構的法律從業人員中公開選拔了高級裁判人才,並從195名申請人中選出了76名(75名專家和學者,44名律師,2015名黨和政協律師)。政府官員),基於專家,學者,資深律師和優秀檢察官的功績。 1年,上海法院從社會招聘中選拔了3名法官,青海法院從社會招聘中選拔了XNUMX名法官。

推進法院人員科學分類。 為了優化法院的人力資源配置,中國法院將法院人員分為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並對不同類別實行不同的管理制度,使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和職責。 通過改進審判助理人員(如審判助理,法院書記員,執行人和司法警察)的管理制度,並確定法官和審判支助人員之間的比例,實際上減輕了法官在交易和程序工作方面的負擔。科學的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協調,制定審判助理和法院書記員後崗改革試點方案,完善審判助理的招募措施。 所有地方法院都在擴大審判支持人員的來源,並通過購買社會服務來探索優化審判支持人員的結構。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一直在努力推進法院文員制度改革。 它制定了定義法院書記官職位,配額和職責的文件。 一線法官與法院書記員的比例達到1:1.1,這改變了以前一個書記員為多名法官服務的局面,大大減輕了手與案之間的矛盾。 廣東省頒布了勞動合同司法支持人員管理辦法。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積極努力,增加了143名審判助理,60名遺囑執行人助理和120名法院書記員,使法官與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比例達到了1:0.8:0.7。 制定了“三級九級”崗位管理制度。 也就是說,法官助理和法院書記員將分為三個級別,高級,中級和初級,每個級別又分為三個等級。 每個年級都有其相應的薪酬待遇。

建立法官配額制度。 試點地區考慮到其管轄範圍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人口,案件數量,案件類型和其他基本數據,以及審判的程度,職能,法官的工作量,審判支助人員的分配和案件處理以科學的方式確定三級法院法官配額的支持條件。 法官人數應根據案件數量和人員結構變化動態調整。 貴州法院以審判組織結構的改革為起點,採用依案定額的方法,確定了動態的法官定額,實現了85%以上的人力資源投入到審判一線。

在上海市法院試行定額法官制度後,一線辦案人員增加了18.5%。 廣東根據案件數量的主要指標,批准汕頭等“案件少,人多”地區的法官配額為20.8%,廣州,深圳等3個城市的法官配額為46%。

完善法官的單獨職務分配和薪金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政府其他部門共同研究制定了《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意見》。 這樣的試點計劃依靠由配額制建立的,以配額法官制度為基礎的“四級十二級”法官分級制度,從行政職等中脫穎而出,充分體現了法官的專業特質。設置職等,晉升方法,晉升期,晉升選拔率,考核以及紀律和薪金制度,並區分法官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其他公務員制度。 試點方案採用一定時期的晉升方法,結合基於優劣的晉升選擇和晉升的特殊選擇。 各級人民法院法官只要不認真履行職務,不擔任領導職務,就可以根據其任期晉升為一定職等,不受職位數的限制。 為了提升相對較高級別的法官,可以採用百分比或數字控制。 對於優秀的法官或工作特別要求的人員,可以進行特別晉升或一年以上晉升。 試點計劃根據法官的專業特點,為法官建立了單獨的薪金制度,使法官的薪水水平提高了相當大的比例。

建立法律研究學者和法律實習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與法學院,法學科研機構之間的司法合作與交流,促進法學人才培養機制的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法學學者制度和法學實習生製度。系統。 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從10多家高等教育法學機構和科研機構推薦的候選人中選拔了50名法律研究學者和40名法律實習生。 在這種制度下,法律實習生可以在實習法官助理或法院書記員的指導下,參與案件的記錄,起草文件,進行專門的研究和其他審判輔助工作,有利於探索法院人員職稱管理改革的新模式。 。

嚴格規範法院工作人員職權範圍之外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共同發布了指導原則,禁止法院人員與案件當事人,律師,特殊特權,中介組織進行六種聯繫和交流,並要求司法人員歡迎案件當事人,律師,特殊特權和司法人員的到來。中介組織在處理案件期間的工作地點和工作時間。 司法人員在司法機關任職後,不得擔任原司法機關處理的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 因違法違紀被免職的司法人員,一生不得執行法律。

九。 增強法院的信息技術能力

信息建設對人民法院的工作具有根本,全面和戰略意義。 為了適應“互聯網+”時代的新挑戰,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在努力推進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3.0,完善依託大數據的信息基礎設施,實現全面覆蓋,移動互聯網化。 ,跨領域融合,深入應用,透明度和便利性以及所有類型信息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在SPC的統一指導下,全國3,512個人民法院實現了全面的網絡連接,整體數據覆蓋和完整的業務提供。 中國有18,000個技術法院,“記錄每個重大案件的審判”。 有2,160套或更多套長途訊問系統,以便可以在上級人民法院與下級人民法院之間以及在人民法院與拘留所之間進行長途詢問。 SPC與財政部和公安部等6個單位建立了點對點連接,與20多個金融機構以及航空和鐵路部門建立了總部對總部的連接。 23個高級人民法院與有關部門建立了點對點或總部對總部的聯繫。 這樣,信息報告和提交,信息共享,執法檢查與控制以及信用懲罰已實現了初步合作(在人民法院與其他部門之間)。

完善案件信息管理系統。 中國99%的人民法院建立了案件信息管理系統,以便在線傳播審判活動主要過程的信息,並對案件檔案進行數字化管理。 這些系統還為法官提供支持審判的智能服務,例如在線搜索法律法規,案件指導,量刑參考,一鍵式排版和智能糾錯。 從而提高了審判標準的統一性。 人民法院利用信息系統對審判期限進行預警,監督案件處理過程,評估案件處理風險,檢查法院的聽證行為,有助於監督和限制審判權和審判權。執法權。 北京,上海等地的法院結合了法官的人事信息和審判信息,以個性化,科學化的方式促進了法官的績效考核。

實現中國所有法院案件信息的全面覆蓋。 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建立了一個信息集中控制管理中心,可以觀看中國四級法院的實時現場直播廣播,可以相互交流和諮詢,並且可以統一管理數據。 。 最高人民法院還建立了人民法院數據集中管理平台,用於存儲,展示,交流和分類中國法院信息,通過該平台可以實時觀察,調度和部署所有中國法院的工作。 該平台每5分鐘更新一次所有中國法院的數據,並且在最近63年中已經收集了超過34萬份案件信息和4萬份判決文件,每天增加50,000至60,000個案件。 它涵蓋了所有案件數據,因為中國法院在新受理案件,現有存檔案件,結案案件和未決案件方面的所有數據都將自動生成並發送到最高人民法院。 通過建立分析審判質量和效率,熱點話題,具體案件類型的機制,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實時,動態地了解中國所有法院的審判情況,審判質量和效率。 17個高級人民法院設立了信息管理中心和數據集中管理平台,並利用數據進行動態分析,並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司法好評。

推動數字法院建設。 各級人民法院創新訴訟服務模式,探索建設通過互聯網處理訴訟業務的“數字法院”,將“人流”轉變為“數據流”。 吉林法院將法官的工作平台連接到互聯網。 這個“數字法院”以全方位,全過程和在線的方式支持和支持在線案件歸檔,證據獲取,審判,盤問,執法和投訴,整合在線和離線資源,推動審判方式的革命。 2015年XNUMX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西湖市初級人民法院,濱江市初級人民法院和余杭市初級人民法院為電子商務網上試點法院,分別審理互聯網金融,網上支付糾紛,著作權侵權糾紛。 ,以及在線交易糾紛及其上訴案件。 所有訴訟階段,包括申訴制度,調解,案件提交(對管轄權的異議),作證,盤問,法庭開庭和判決書,均已公開,打破了空間界限。

結論

新一輪司法改革(i)一直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的問題,從影響司法公正和妨礙司法能力的根本問題開始,從解決人們最關心的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開始; (二)堅持堅持依法治國與中國國情相結合,走中國特色的司法改革道路; (三)堅持將改革的頂層,設計與試點相結合,逐步,合法,有序地推進改革,確保改革的積極穩定發展。

人民的理解和支持是司法改革的動力之源。 人民的幸福感是司法改革的評價標準。 面對時代的新挑戰,人民的新期望和技術的新進步,在中國法院司法改革的大辭典中,只有時態進行式,而沒有完美時態。 在不久的將來,人民法院將繼續圍繞使人民能夠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體驗公正與正義的目標開展工作,並牢固樹立並切實執行創新,和諧,綠色,開放和創新的發展理念。共享並不斷推進司法改革,促進中國治理制度和能力的現代化進程,使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審判權運行體系初步形成,並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2018年的特色。這將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戰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而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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